诸暨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提升部分)-单村水站净水工艺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19547198
biangeng
;诸暨市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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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5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诸暨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提升部分)-单村水站净水工艺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质 疑 人: **骏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少部分设备的参考品牌提供了*-*个供投标单位选择,大部分设备只提供了*个参考品牌,三个参考品牌具有局限性,建议都增加到*个参考品牌,给投标单位足够的选择空间,避免增加投标成本造成不公正竞争。 答复*: 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予以取消。 质疑事项*: “商务技术分评分细”表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如供水站净水设备(含膜)提升改造等),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得分业绩认定范围过小,指定“含膜”业绩为有效业绩过于片面,属于不公平竞争,建议修改为净水类业绩即可。 答复*: 此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人自****年*月*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分,本项最高得*分。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大量带有“★”及“▲”需要提供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才能得分,属于有偏向性的设置,且说明书等未经过CMA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检测报告并不能成为设备好坏的评判标准,建议删除该类不合理要求。 答复*: 涉及“提供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统一修改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复函-**骏德.pdf 质疑函 (**骏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