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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全椒段)监理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标签: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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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3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全椒段)监理。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告公示信息
***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段)监理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段)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对招标文件第 **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内容替换为如下内容: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附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如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公共**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公共**交易中心或各*、*交易中心)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投标人在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即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生效时间为投保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函有效期同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如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该保函有效期一并**。投标人如存在保证担保责任所述情形被有关部门调查的,其有效期限自动**至有关部门调查终结,结案时间以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决定)书为准。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保函有效期**的,付款通知到**期一并**;
(*)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名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保函自我方(开立人)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此修改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局(***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处)
地址:***龙蟠大道**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九华山路**号**水利大厦附楼*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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