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变更公告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编制《宾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项目编号:NNZC2023-C3-260044-GXJT]质疑答复书
分享到: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编制《宾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项目编号:NNZC2023-C3-260044-GXJT]质疑答复书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 标签:规划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7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编制《宾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项目编号:NNZC2023-C3-260044-GXJT]质疑答复书。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壮锦大道**号盛天领域三号楼***
邮编:******
联系人:梁少峰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梁少峰 联系电话: ***********
地址:******壮锦大道**号盛天领域三号楼***
贵公司送达的关于编制《***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项目编号:NNZC****-C*-******-GXJT]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日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评分细则中的商务评审中的人员分:需要“具备注册城乡(城*)规划师资格证和规划类高级职称的成员”;信誉分:需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城*发展规划行业、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研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事实依据: 国家对产业规划不再需要规划类资质,因为产业规划不属于法定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控规和修规),所以国家及地方的规划管理办法均没有规定产业规划的编制需要相应的规划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要求。
法律依据: 没有法律规定产业规划一定需要此类资质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去除以上要求,重新拟定评分标准并**投标截止时间。
质疑事项回复:采购方希望通过编制《***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梳理****域经济发展基础,提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推进***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编制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为了保证项目顺利运行,《***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成果编制达到预期成果,要求编制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较强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素质,以保证项目顺利运行。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中以拟投入人员的资格证、职称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相关,该评审因素没有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设置证书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中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需要规划编制团队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能解决相应的专业问题。对于项目人员要求,也是属于加分项,不属于门槛条件,而且产业规划虽然对供应商的资质不做要求,但与公司拥有的技术能力没有必然关联。没有要求质资不等于没有技术能力。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将职称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不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情形。
***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编制的专业性及特殊性决定了采购需求的综合要求,所以有意向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要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且因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评分办法中“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城*发展规划行业、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研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加分项并非实质性要求,而是采购人基于获得更好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出的需求,与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联;同时也欢迎有能力胜任服务需求各类不同行业性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此项为加分项,不属于门槛条件。
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人已接收此函。
特此答复。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