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变更公告 > 东胜区第四中学续建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2次变更)
分享到:
东胜区第四中学续建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2次变更)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4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东胜区第四中学续建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2次变更)。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第四中学续建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第四中学续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 标段(包)名称施工标段 标段(包)编号E**********************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公共**交易网(*************官网)》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否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是;****年*月**日*时**分 变更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第四中学续建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项目编号:E*******************)于****年*月*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第*次)。请已经获取相应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看台-......”,现变更为“工程名称:看台*-......”(清单内容未做调整)。 二、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单项工程“看台*、看台*、看台*”(清单内容与看台*一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原工程量清单“教学楼-电气工程”-“强电系统”-“项目编码为************”;(*)“教学楼-电气工程”-“弱电系统”-“项目编码为************”;(*)“教学楼-消防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项目编码为************”;(*)“体育馆-电气工程”-“弱电系统”-“项目编码为************”;(*)“综合楼-电气工程”-“强电系统”-“项目编码为************”;(*)“综合楼-电气工程”-“弱电系统”-“项目编码为************”;(*)“综合楼-消防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编码为************”,以上所有“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中“防火堵洞(放火包)”均变更为“防火堵洞(防火包)”。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十、本项目设绿色建筑施工奖励费:绿色建筑一星”,现变更为“十、本项目设绿色建筑施工奖励费:绿色建筑一星。投标单位在费用汇总模板中,自行载入费用汇总模板—含奖励费、在优质工程奖励费一栏中不填报为零,绿色建筑施工奖励费一栏中输入费率自行报价”。以上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五、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工期(交货期)为“***日历天”;现变更为“***日历天”。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中“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七、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 附件: 建设工程变更公告.pdf 说明: 从公告处预览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仅供预览,若要投标,请潜在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系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确认投标信息、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