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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人民法院审判专业桌椅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3-J1-990441-GXZX质疑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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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2月13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容县人民法院审判专业桌椅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3-J1-990441-GXZX质疑答复函。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质疑供应商:**富诚家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塘区**街道办事处大塘村**队赤里砖厂内厂房 联系人:李宏杰&&联系电话:*********** 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专业桌椅采购【项目编号:YLZC****-J*-******-GXZX】的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今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人民法院审判专业桌椅采购》项目采购程序环节及成交结果。 事实依据:(*)根据《**人民法院审判专业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开标,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时完成解密及报价确认,评审小组在****年**月**日**:**:**开启最终轮报价,我公司于****年**月**日**:**:**提交最终轮报价。但最终轮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于****年**月**日**:**:**又重新开启第二次最终轮报价,并且开标平台显示第一轮报价及第二轮报价(最终轮报价)已作废。我司在评审小组又重新开启第二次最终轮报价之后致电给采购代理机构,对方没人接听状态,我公司被迫在****年**月**日**:**:**提交第二次的最终轮报价。 本项且属于竞争性谈判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此采购程序环节不公平、不合理,明显是有暗箱操作的不公平行为发生,我公司严重怀疑在第一次最终轮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有人将我公司的最终轮报价透漏给“***奥派家具有限公司”。(开标系统动态记录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程序*.最后报价中的“*.**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招标文件明确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可是在最终轮报价结束后又一次开启第二次最终轮报价,是史上前所未有的不合理评审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招标项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条件与招标项目的*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且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在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回复:经谈判小组核实,本项目****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进行谈判会议,公共**交易中心评审标场地采取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谈判室前须存放全部通讯设备,谈判及评审过程全程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政采云”系统监督下进行,不存在“暗箱操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评审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在合法合规流程下进行评审,不存在不公平行为发生。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律法和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 & & & & & & & & & & & & & & & & &&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函.pdf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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