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612强清16号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标签:
19489341
biangeng
;南通市
2024.05.20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5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4)苏0612强清16号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明**荘大酒店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人民法院根据*******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苏****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明**荘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清心律师事务所组成明珠公司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事务,由钱季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明珠公司任何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人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发票及重要文件等。
上述清算组未接管到的印章、证照、发票及重要文件等自****年*月**日起作废,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与明珠公司及清算组无关,明珠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年*月**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待清算组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明**荘大酒店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