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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LZZC2023-G1-990348-LZJC)质疑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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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0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LZZC2023-G1-990348-LZJC)质疑答复函。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质 疑 人:**持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静 授权代表人:韦忠祎 地 址:***柳东新区双仁路**号官塘研发中心*号楼***号 质疑人于****年**月*日向我中心递交《质疑函》,对**城*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LZZC****-G*-******-LZJC)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一、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中标货物第**项交流充电桩,生产厂家:艾伦科技(**)有限公司,品牌:艾伦,型号:AL-JLCDZ, 该项中标货物为禁止销售的产品,产品未取得国家认可的检验报告。交流充电桩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质疑人查询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中标产品检验报告。质疑人以查询截图、《*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作为事实依据,以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作为法律依据。 (二)质疑事项*:中标货物第**项干粉灭火器,生产厂家:*****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品牌:柳成,型号:MFTZ/**, 该项中标货物为禁止销售的产品,产品未取得*C认证。灭火器在*C认证目录里属于****类产品,产品共有三种: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以及简易式灭火器。质疑人查询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www.cccf.com.cn) 、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中标产品检验报告及*C认证,并以查询截图作为事实依据,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作为法律依据。 (三)质疑事项*:中标货物第**项LED 灯,生产厂家:艾伦科技(**)有限公司,品牌:艾伦,型号:定制,该项中标货物为禁止销售的产品,产品未取得*C 认证。质疑人查询国家标准, LED 灯属于普通教室照明灯具,必须经过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号: GB *****-****),该标准于****年*月*日正式实施。标准针对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的显色指数、色温等项目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即自****年*月*日起,所有学习类灯具都需要通过此项国家强制性认证才能上*。质疑人查询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中标人产品*C 认证。质疑人以GB *****-****《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截图作为事实依据,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作为法律依据。 综上,质疑人认为艾伦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未经国家认证许可,未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属于虚假应标。请艾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以上产品*C 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如中标人无法提供属于虚假应标,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在处理质疑阶段,我中心收到中标人艾伦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质疑事项说明材料,结合采购人意见及我中心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中标人在质疑事项说明材料中没有提供显示检测信息为中标品牌为艾伦,型号为AL-JLCDZ,生产厂家为艾伦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流充电桩的检测报告。但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交流充电桩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根据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年第**号)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即公共充电桩)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于****年*月*日起实施强制检定。本项目为**城*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综合实训室采购,用于实训室的交流充电桩不属于“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范围,不在强制检定范围内。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质疑事项*:根据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年第**号),本项目采购的干粉灭火器要求“配置可移动的手推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第**项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品目范围。同时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基本要求 第*点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对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本项目中标人在质疑回复材料中提供的“干粉灭火器”*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委托人均为**柳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型号为MFTZ/ABC**,均与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产品品牌:柳成,型号:MFTZ/**,生产厂家:*****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等信息不一致。中标人未能提供中标产品对应的品牌型号检验报告及*C认证证书,综上质疑事项*成立。 (三)质疑事项*:根据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年第**号),本项目采购的LED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第**项灯具(****)的品目范围。同时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基本要求 第*点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对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中标人在质疑回复材料中提供的“LED灯”*C认证证书委托人为**秉合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乐硕照明电器厂,与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产品品牌:艾伦,型号:定制,生产厂家:艾伦科技(**)有限公司不一致,中标人未能提供中标产品对应的品牌型号的*C认证证书,综上质疑事项*成立。 综上,质疑人**持中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二)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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