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509破106号吴江市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 标签:
16602284
biangeng
;吴江区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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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7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3)苏0509破106号吴江市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通明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区人民法院根据**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于****年*月*日作出(****)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履行法定职责,现因管理人至今未接管到***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故特此登报声明上述证照、印章自**省*****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年*月*日)起全部作废。 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作废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通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附:管理人通讯地址 吴律师,***********,孟律师,***********; ***姑苏区养育巷***号**商务大厦***室、***室 附件 ***通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印章及营业执照挂失.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