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变更公告 > 燕子河镇龙马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交通道路项目
分享到:
燕子河镇龙马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交通道路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 标签:道路招标 路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2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燕子河镇龙马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交通道路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燕子河镇龙**精品示范村建设交通道路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的工程招标项目“燕子河镇龙**精品示范村建设交通道路项目”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现变更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现变更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二十一、备注:*现变更为:*、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四、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十二、招标范围现变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变更为:因发包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合同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内砂、石子、商品混凝土价格若发生变动,价差在*%以内(含*%)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以上部分的价差(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函〔****〕*** 号))《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号,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中付款方式现变更为:项目开工可以预付合同价款的**%,本工程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比例按期中结算价款的**%执行;承包人完成累计合格工程量为总工程量的***%时,发包人可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另缴最终审定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可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现变更为: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款的规定处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旭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燕子河镇龙**精品示···变更公告.pdf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