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改)建公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 标签:
17725527
biangeng
;霞浦县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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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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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1月02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3年新(改)建公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采购项目名称****年新(改)建公厕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范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花园新村***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中宸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省***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号金城花苑*幢*梯*-F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H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新(改)建公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将原: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加分项(F*×A*) 项目 分值 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场监督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执行。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含**%)以下,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不含**%含**%):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不含**%)以上,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更正为: 加分项(F*×A*) 项目 分值 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场监督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执行。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含**%)以下,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不含**%含**%):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不含**%)以上,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新村***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宸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号金城花苑*幢*梯*-F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范 电话:*********** 中宸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