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网络信息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3-G1-004840-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29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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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geng
;良庆区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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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1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网络信息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3-G1-004840-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29号。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桂政采函〔****〕**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毅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良庆区三叠石路**号A栋停车位*、*、*、*、**、**号 法定代表人:罗毅 委托代理人:覃 恺 本中心****年*月**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网络信息设备采购项目(GXZC****-G*-******-CGZX)分标*的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判定我公司分标*竞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内容,我司已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全部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条款,且按要求提供了响应。质疑人请求撤销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认定分标*中标结果无效,重新组织评审。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质疑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能证明质疑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分标*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年*月**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