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川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扶绥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设施配套项目(招标编号:CZZC2023-G1-210045-GXJC)质疑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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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geng
;扶绥县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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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5月3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广西建川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扶绥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设施配套项目(招标编号:CZZC2023-G1-210045-GXJC)质疑答复函。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恒来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省********镇洋山工业功能区四号地块 邮编:****** 授权委托代理人:蒋洪彬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年***创建全国文明城*环境设施配套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CZZC****-G*-******-GXJC 采购人名称:****政服务中心 质疑函寄出日期:****年*月**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年*月**日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招标人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做为评分项,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质疑事项*答复:“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站或垃圾分类收集亭或果皮箱或分类垃圾桶”表述的仅仅是物品的名称,并非“行业”也并非特定某个行业或某个机构的产品,这样的表述保证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充足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也确保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了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站、垃圾分类收集亭、果皮箱、分类垃圾桶,设定该类似业绩为加分条件是从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目的是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所以该业绩并非为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也并非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质疑事项*:设定的评分条款不清晰,指标未量化,以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答复: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质疑事项*: 设定的评分条款不清晰,指标未量化,以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答复: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质疑事项*: 设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评分标准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质疑事项*答复:(*)GB/T*****-****《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中“*试验周期”为“推荐”的试验周期,“推荐”的试验周期最长的为****h,该周期并非为国家标准强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特点,对“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站”的主要构件(底座结构)材质耐腐蚀性参数要求比标准推荐的较高,“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站”是用于收集各种垃圾的容器,长期暴露在室外,受环境气候影响、有害垃圾等污染腐蚀,要求试验耐腐蚀时间时间≥**** h合理,该评审标准并无倾向性。 (*)根据GB/T ****-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第*条第*.*项的六个级别按试验结果从优到劣排序为*级、*级、*级、*级、*级、*级、*级。该试验标准第*条第*.*项中“对于一般性的用途,前三级是令人满意的。要求评定通过/不通过进也采用前三级“,前三级即*级、*级、*级。采购文件中“漆膜附着力≤*级”即*级、*级、*级为≤*级,该评审标准并无倾向性。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质疑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却在评标标准里面对从业人员纳入评审因素,实则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答复: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对划分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工业划分标准是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进行划分的,但售后服务评标标准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人数,并非为对制造商或潜在供商的从业人员总数作为评审因素。且设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总数要求也未超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从业人员数量。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你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建川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年***创建全国文明城*环境设施配套项目 ).pdf *.*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