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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公园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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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4月18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公园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区城*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省*****区城*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城*公园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省*****区城*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城*公园物业服务项目 *.原公告的分包名称: 无分包 城*公园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八、情况处理―“*、中标单位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城*公园物业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防尘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等,由于中标单位管护不善,造成工作影响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发生公共设施损坏等情况,甲方责令整改,并处以造价的*倍罚款,罚金从中标单位服务款中扣除。每天对人员需求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机考勤,每个月每个人不得缺勤*个工作日,违反以上规定,每次每人扣一个月工资费用,若一月内出现*人以上违反考勤规定,视为违约,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解除合同。自觉接受招标人及其他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一日内能整改完成的,晚上发现问题,次日上午整改完毕,白天发现问题,整改时限不过夜。如被上级部门、领导通报批评或被上传至网络贴吧、朋友圈、微博等,将对其处以****元罚款/次,并消除负面影响,如丢失城*公园物品,原样赔偿并加处罚****元/次。”如拒不服从管理,扣罚物业费或解除合同,承包费不予拨付。 变更为:“*、中标单位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城*公园物业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防尘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等,由于中标单位管护不善,造成工作影响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发生公共设施损坏等情况,甲方责令整改,并处以造价的*倍罚款,罚金从中标单位服务款中扣除。每天对人员需求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机考勤,每个月每个人不得缺勤*个工作日,违反以上规定,每次每人扣一个月工资费用,若一月内出现*人以上违反考勤规定,视为违约,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解除合同。自觉接受招标人及其他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一日内能整改完成的,晚上发现问题,次日上午整改完毕,白天发现问题,整改时限不过夜。如被上级部门、领导通报批评或被上传至网络贴吧、朋友圈、微博等,将对其处以****元罚款/次,并消除负面影响,如丢失城*公园物品,原样赔偿并加处罚****元/次。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元以下刷漆、苗木补植及维修等费用包含在物业总费用中。乙方每年应对木质或铁质景观小品进行刷漆,此费用已含在物业费内,如未刷漆,结算时在物业费中扣除刷漆费**万元;乙方应及时补植绿化苗木,如拒不服从管理,结算时在物业费中按***元/m扣除补植费苗木,应维修未维修的根据实际工程量造价结算时在物业费予以扣除或解除合同,承包费不予拨付。” 附修改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区城*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区经二路**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高新区新泺大街****号***威科技园*号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张晋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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