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变更公告 >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八组)
分享到: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八组)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 标签:政府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9月01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八组)。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绵安府公告〔****〕***号
***安州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我区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年第**批次建设用地《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八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印发《***安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绵安府公告〔****〕**号),并在被征地的镇、村、组公开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同时在我区门户网站发布了公告。公示期间,该组勘测定界成果数据因政策原因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一条第(三)项调整为“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征收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附件*有关数据作了对应调整,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八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调整)
***安州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联系人:魏辉文,联系电话:****-*******)
附件
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
八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号)、《**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自然**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号)、《***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绵府发〔****〕**号)等文件规定和《***安州区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安府征地公告〔****〕**号),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人口数量
(一)拟征收土地批次:*******年第**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片区)界牌镇石岭村八组。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征收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五)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人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费用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类):*****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计算:
*.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计算;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号)执行。
五、补偿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拨付使用,涉及拟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安置的,按相关规定列支。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当地财政支付给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六、人员安置方式
此次拟征地范围内应安置人员*名,拟采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按照省政府川办发〔****〕**号及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川人社发〔****〕**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住房拆**置方式
此次拟征收土地不涉及住房拆**置。
八、其他事项
《***安州区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安府征地公告〔****〕**号)发布后,依法生育、婚嫁且在他处未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人口必须具有此次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方可作为补偿安置对象。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和住房拆**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以省政府批准征收后安州区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准。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附件*
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