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变更公告 > 分宜县城市环境提升改造一期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分享到:
分宜县城市环境提升改造一期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2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分宜县城市环境提升改造一期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定开评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均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部分:(*)~(*)项材料”现变为“技术标部分:(*)~(*)不含(*)项材料”; *、本项目清单答疑预计在****年**月**-**日发布,具体以实际发布的答疑为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号文),工程排污费不计取。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如因电子交易系统尚未更新园林定额原因导致的新《园林定额》在开、评标过程中“报红”问题不作废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并关注**省公共**交易网,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