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玥珑湾项目地块三一期8、9、12、13号楼施工总承包工程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标签:
18994165
biangeng
;湛江市
2024.03.26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3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湛江玥珑湾项目地块三一期8、9、12、13号楼施工总承包工程澄清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玥珑湾项目地块三一期*、*、**、**号楼施工总承包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利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玥珑湾项目地块三一期*、*、**、**号楼施工总承包工程(DZZX****G****)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更正事项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 投标文件的递交”*.*原内容为:
*.*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方式:可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邮寄方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起邮寄至********开标室(*****青秀区金浦路**号名都大厦*楼***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不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开标会,默认开标会结果。
若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条款同步修正,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利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