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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福建分院暨福建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 标签:教育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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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1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国家法官学院福建分院暨福建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暨**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暨**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答疑如下:
问题: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设计为主体设计分包单位,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出具提供?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本答疑内容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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