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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拟在建项目 > 关于2018年0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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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0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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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集源路**号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卫浴生产项目
*****工业区灌口中路***号三、四层
**维柯卫浴工业有限公司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选址于*****工业区灌口中路***号第三、四层,年加工水龙头*****套。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一、根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号)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一)应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落实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须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政污水管网;污水进入正常运转的城*污水处理站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三级标准,否则按一级标准执行。(二)应配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 及《**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中相关限值要求(其中:环己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苯系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 mg/m*); 该项目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新扩建项目的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三) 项目区域内环境噪声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区标准进行控制和管理。运营期环境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即昼间≤**分贝,夜间≤**分贝。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生产废水通过自建一体化水处理设备处理,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与*政污水管衔接的污水排放口,按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建设,具备采样监控条件。(二)项目喷漆及烘干车间应密闭,废气拟配套“集气系统+末端处理”等处理设施,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方可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排气口的设置应避开周边居住区环境敏感点并设置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要求的,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执行。(三)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隔音、吸声以及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合理布局等措施,综合防治噪声污染。(四)落实固体废物控制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按规定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及转移台账。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落实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容器、场所须落实三防并设立标识;应制定固废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固废年度申报登记制度并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备。(五)设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设施,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运营期的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严格VOCs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该项目涉及VOCs排放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二阶段)的通告》(厦环控[****]*号)相关要求执行。
五、根据该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及指标确认意见,核定该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
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其间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按规定事先报我局审批。
*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扩建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后溪**-**片区***国道碗瑶段南段
**宏发先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后溪**-**片区***国道碗瑶段南侧, 扩建二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 m*;年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万m*。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一)应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落实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运营期污水近期实行中水回用,排放执行《城*污水再生利用——绿化、城*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标准,远期片区*政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须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政污水管网;污水进入正常运转的城*污水处理站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三级标准,否则按一级标准执行。(二)应配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该项目水泥仓、煤粉灰及矿粉仓、搅拌机,砂石仓下料口、制砂机均应配备负压脉冲反吹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厂界四周及砂石卸料区安装喷雾除尘系统,设置半封闭式砂石卸料区及封闭式输送带。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及表*限值标准,(其中颗粒物浓度限值为** mg/m*,无组织粉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 mg/m*)。(三)项目区域内环境噪声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区标准进行控制和管理。项目西北厂界靠G***国道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其余厂界执行*类标准。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季地面径流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溢流。运营期生活污水近期采用生化处理达标后回用,远期经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政污水管网。项目与*政污水管衔接的污水排放口,按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建设,具备采样监控条件。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隔油预处理回用不外排。(二)项目卸料间半封闭。运营期废气拟配套“收集系统+末端处理”等处理设施,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方可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排气口的设置应避开周边居住区环境敏感点并设置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要求的,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执行。(三)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隔音、吸声以及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合理布局等措施,综合防治噪声污染。(四)落实固体废物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按规定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及转移台账。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废弃混凝土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收集后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回用于生产,试验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污泥压滤后外运处理。(五)项目四周设置喷雾除尘系统,运输车辆出厂前应清洗抑尘。设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设施,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运营期的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其间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按规定事先报我局审批。

温馨提示:

• 此项目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信息包括批复、公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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