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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本级]景德镇市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标签: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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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9月20日发布中标公告:[景德镇市本级]景德镇市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景翔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科技大道东侧龙腾**侧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层 招标范围 ****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完成项目报批报建所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出具并修改相关成果文件直至招标人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招标控制价 *******.**元 开标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程建中 注册编号 ***********;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蓝月谷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及旺宁新村三期(**-**#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翟文 注册编号 ***********; 等级 一级 申报的业绩 小蓝汽车零都件产业园(二期)二标段定制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外**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沈剑英 注册编号 ***********;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外**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 **.* ** **.* **.* ** **.* **.* ** **.* 评委* ** ** ** **.* ** **.* ** ** ** 评委* ** ** ** ** ** ** ** ** ** 评委* ** ** ** **.* ** **.* **.* ** **.* 评委* ** ** ** ** ** ** ** ** ** 评标得分 **.*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年**月**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景翔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地址 **省***高新区梧桐大道南侧(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内*#***) 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地址 **省*******曙光路综合批发*场A区*栋*号楼***室 监督机构 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注:*、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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