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工程复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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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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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4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引江济淮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工程复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编号:HLXW****-*** 二、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工程复核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槐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槐林镇 联系人:邵主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材大*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方式:方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