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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习水河微型水质自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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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5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习水河微型水质自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河微型水质自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国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旭阳路二段*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国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生态**调查与监测服务 微型水质自动监测服务 **河微型水质自动站服务采购 (*)服务期间,自动站的运行维护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等相关国家规范执行,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 (*)服务期间,供水、供电、通讯、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支付。(提供承诺函) (*)服务期间,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密切关注水站数据,及时掌握水站现场系统、仪器运行情况。 (*)服务期间,每月不定期对水站例行维护。定期对仪器、采配水系统进行清洗维护和故障检修;定期更换试剂,进行仪器校准、核查工作;检查试剂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所用纯水和试剂须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更换周期不得超过操作规程或仪器说明规定的试剂保质期,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每次更换主要试剂后应按相应操作规程或仪器说明重新校准仪器。 (*)服务期间,依据仪器运行情况、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定易耗品和消耗品(如泵管、接头、密封件等)的更换周期,并保证在耗材使用到期前完成更换。 (*)服务期间,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应及时更换;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模拟量传输的数据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保养检修:水站的监测仪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 *次保养检修。 (*)运维服务响应时间 *小时,到场时间 *小时(夜间除外)。 (**)服务期间,做好日常例行维护工作记录,重要的工作内容拍照存档。 (**)针对异常数据、系统故障和数据缺失等情况,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维护方案。发生数据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远程启动标样核查,通过核查结果初步判定仪表当前的状态是否正常;确系污染过程应启动水站加密测试模式,同时记录并上报;水站仪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小时),并在*小时内(夜间除外)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当出现水站长时间停电和水位不足造成水站无法自动取样时需进行人工补测,补测频率为每周两次,两次采样间隔不低于两天;根据各站仪器配置补测相关监测项目,包括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投标时提供应急维护方案,并承诺按方案执行) (**)服务期间,如遇建设单位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建设单位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服务期间,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否则取消合同资格。 (**)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服务期间,每季度向业主书面报告水站运行工作开展情况。 三年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及《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广聪、周述健、冯洪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对此标准不足****元的按****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依据泸*财采〔****〕**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 国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生态环境局 地址:***符阳街道符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纪念标街**号(***胜蓝职业技术学校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河微型水质自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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