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中标公告 > 官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责任清单
分享到:
官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 | 标签:政府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1年09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官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责任清单。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官港镇政府责任清单


权力
类型
项目
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
行政
许可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许可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等行为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行政许可
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省城乡规划条例》(****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第三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持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意见和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还应当提供农用地转用批准材料。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城*、*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人应当持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确需占用农用地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农用地转用批准材料。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城*、*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许可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等行为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行政
处罚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立案环节责任: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环节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审查环节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环节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行环节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现违规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违反法定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等腐败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
处罚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坏境卫生的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立案环节责任: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环节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审查环节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环节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行环节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现违规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违反法定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等腐败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
处罚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四十条: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罚款。
*、立案环节责任: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环节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审查环节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环节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行环节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现违规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违反法定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等腐败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
处罚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号,自****年*月*日起实施)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由*、***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立案环节责任: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环节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审查环节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环节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行环节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违法法定程序实施处罚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等腐败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处罚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立案环节责任: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环节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审查环节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环节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行环节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违法法定程序实施处罚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等腐败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
给付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照给付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作出给付决定;
*、事后监管责任: 登记并留存档案,加强给付的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
*、对不符合条件受理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给付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济
《中华人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年**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照给付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作出给付决定;
*、事后监管责任: 登记并留存档案,加强给付的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
*、对不符合条件受理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给付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月**日年修正)第三十四条:接受绝育手术后,符合再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领取生育证后,凭生育证施行恢复生育手术。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照给付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作出给付决定;
*、事后监管责任: 登记并留存档案,加强给付的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
*、对不符合条件受理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给付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照给付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作出给付决定;
*、事后监管责任: 登记并留存档案,加强给付的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
*、对不符合条件受理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给付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年修正)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残疾人采取生活保障措施:(一)对有重度残疾人、多个残疾人的家庭及其他特困残疾人家庭,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差额。第十七条:居住在城*或者农村的残疾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规定享受医疗救助:(一)持有*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享受低保待遇的;(二)持有*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三)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但家庭贫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照给付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作出给付决定;
*、事后监管责任: 登记并留存档案,加强给付的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
*、对不符合条件受理的;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违反本规定骗取残疾人优待扶助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给付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待遇和奖励外,由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元以上****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照给付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定期限、法定程序作出给付决定;
*、事后监管责任: 登记并留存档案,加强给付的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
*、对不符合条件受理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
强制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机关报告。
*、催告环节责任:书面催告履行义务,并告知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执行环节责任:制作决定书送达,逾期未执行强制执行;
*、事后监管责任: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没有法律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强制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催告环节责任:书面催告履行义务,并告知权利;
*、决定环节责任: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执行环节责任:制作决定书送达,逾期未执行强制执行;
*、事后监管责任: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没有法律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行政确认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审核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号令,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七条:符合省、自治区、直辖*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拟实行中期以上(妊娠**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需经*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未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终止妊娠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在未确认事实前,暂不批准再生育的申请。
*、《**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条: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妊娠**周以上的孕妇终止妊娠的,应当向经批准的施术机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周岁以上的孕妇,除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外,还应当向经批准的施术机构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经批准的施术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许可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批准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批准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行政确认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登记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登记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登记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给予登记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登记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主席令〔****〕第*号,****年修正)第十七条第二款: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受理环节责任:对权属争议的处理申请予以审查,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
*、审理环节责任:受理后,确定承办人员,并遵守回避的规定。
*、裁决环节责任:根据事实和法规依据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
*、送达及执行环节责任:告知当事人权利。裁决生效后,督促当事人履行决定。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违反规定受理或不受理裁决申请的;
*、不按法律规定履职作出裁决,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在裁决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要求,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的;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年**月**日农业部令第**号)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个工作日内补正。(三)*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第八条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四)*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申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转报上级批准。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省林权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应当将林权评估基价、流转期限、收入分配方案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不少于十五日,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其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应当对流入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选择流入方,其流转方案应当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申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转报上级批准;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规定的批准权限,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其约定。
*、《**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在乡、村庄规划区**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审核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占用农用地建设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核
《**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人应当持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确需占用农用地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农用地转用批准材料。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城*、*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申请条件审核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审核和认定
《**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补偿申请之日起*日内,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补偿申请相关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一并报*、*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予以上报(初审不予上报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补偿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予以上报的;
*、对不符合补偿条件的申请不予上报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由退役军人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年*月*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号公布 根据****年*月**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年后,本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民政部令第**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前款所列第(*)、第(*)、第(*)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民政部令第**号)第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拟定的残疾等级以及民政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应当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调整等级的应当将本人持有的伤残人员证一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公示的意见进行审核,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对符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办理伤残人员证(调整等级的,在证件变更栏处填写新等级),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伤残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逐级发给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填写《不予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决定书》,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于收到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逐级退还申请人。第十四条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予以上报(初审不予上报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生育证核发审核转报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年修正)第二十二条: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生育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申报,经公示无异议,予以上报(初审不予通过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台账,加强人口计生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等行为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审核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年修正)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批准发放(不批注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台账,加强人口计生监管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等行为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二条: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第十三条: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予以上报(不予上报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备案条件而不予受理的或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明知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而予以受理并同意备案的; *.在审核备案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相对人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其父(母)应当在**小时内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予以核查。
*、受理环节责任: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报告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环节责任:核实死亡地点、原因等实际情况;
*、认定环节责任: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结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报告的线索与情况,未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结论,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改建乡道用地审核
《中华人民**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改建乡道需用的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审核,报*级人民政府批准划拨。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核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部委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查环节责任: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确定上报(初审不予同意的说明理由);
*、事后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受理,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越权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同意转报审批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初审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利益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强制实施紧急措施
《中华人民**国防汛条例》( 国务院令〔****〕第**号,****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审查决定环节责任:发现非常紧急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
*、执行环节责任:执行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的紧急措施,对阻拦或拖延的,予以强制实施。
*、事后监管责任:对紧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或接到报告的紧急情况不及时制定措施并及时上报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履职履责,造成危害后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受理与审查环节责任:在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或接到报告时,及时调查核实情况。
*、决定与执行环节责任:对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事后监管责任:对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或接到报告的紧急情况不及时制定措施并及时上报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履职履责,造成危害后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紧急防汛期抗洪抢险组织动员及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实施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第四十五条: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依照前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中华人民**国防汛条例》( 国务院令〔****〕第**号,****年修订)第三十条:在紧急防汛期,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必须由人民政府负责人主持工作,组织动员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洪抢险。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
*、决定环节责任: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实施环节责任: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事后补救环节责任:对在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中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紧急防汛期未及时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为应对突发事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决定环节责任:针对突发事件,根据需要依法及时作出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的决定;
*、实施环节责任:按规定程序与要求实施征用;
*、事后补救环节责任: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突发事件中未根据需要依法及时作出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的决定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实施征用措施,造成后果的;
*、在事后补救环节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级人民政府国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检查环节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处理环节责任: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报告;
*、事后事后监管责任: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以及时发现险情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组织检查以及未及时将险情报告上级,造成后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制止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七十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应当公布秸秆禁烧区及禁烧区乡镇、街道名单,接受公众监督。禁烧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秸秆禁烧管理工作。
*、检查环节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与巡查工作;
*、处理环节责任: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强执法力度;
*、事后事后监管责任:落实秸秆禁烧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开展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与巡查工作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制止与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造成后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森林火灾调查核实和验收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主席令〔****〕第*号,****年修正)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级人民政府或者*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预防环节责任: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定期进行防火、救火的培训和演练;
*、调查核实环节责任: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损失等情况,及时开展调查核实;
*、扑救环节责任:接到火情报告时,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灭火,并及时上级报*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验收环节责任: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报告的火情未及时予以处置并上报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工作,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年修正)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计划环节责任:编制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对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突出;
*、检查环节责任:对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事后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及时制定消防安全检查规划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内有农村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承担。第十二条:发包方应当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发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第十五条: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登记、建档、和查询等工作。
*、受理环节责任:通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报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备案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备案条件而不予受理的或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明知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而予以受理并同意备案的;
*、在审核备案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相对人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年修订,****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审查环节责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送达环节责任: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送达审查处理决定文书,并通告全体业主;
*、事后监管责任: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依法依规作出有关决定;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及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的决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业主委员会备案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年修订,****年修订)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受理环节责任:通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报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备案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备案条件而不予受理的或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明知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而予以受理并同意备案的;
*、在审核备案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相对人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建设单位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省物业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报*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环节责任:通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报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备案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备案条件而不予受理的或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明知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而予以受理并同意备案的;
*、在审核备案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相对人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兵役登记
*、《征兵工作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年*月*日修订)第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省征兵工作条例》(****年**月**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兵役机关的要求,按时通知适龄公民到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登记环节责任:组织兵役登记,如实填写登记表;
*、审查环节责任: 对兵役登记材料及应征公民的政治、文化、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对符合征兵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批准。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不符合征兵政策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征兵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四条: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戒毒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一)戒毒知识辅导;(二)教育、劝诫;(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第二十二条:社区戒毒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社区戒毒执行地的,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有关材料转送至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社区戒毒执行地变更之日起**日内前往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报到,社区戒毒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连续计算。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新的社区戒毒协议,继续执行社区戒毒。
*、受理登记环节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的或者接到报告的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查并登记;
*、实施环节责任:对已经登记的戒毒人员落实戒毒措施,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事后监管责任:对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就业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对工作中发现的或者接到报告的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调查并登记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并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年修正)第六条:*级以上(含*级,下同)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规划环节责任: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和布局安排,报*政府批准;对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逐地块登记造册,编制图表,予以上报;
*、保护与管理环节责任:及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载明承包农户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监督责任书的履行,并对违反责任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事后监管责任: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及时登记造册,编制并上报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与资料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水土保持多种措施实施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计划地对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耕地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整治排水系统、修建梯田、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预防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加强对农业开发、生产建设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减少薪炭林的砍伐;鼓励和支持采取秸秆还田、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间作套种等保土耕作方法,减少地表扰动。*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沙、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地点,规范其行为,对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应当加强监督管理,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加强矿山迹地、弃土(渣)场的治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生态功能。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小流域为单元,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公路、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工程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监督管理;制止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及时将违法行为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受理环节责任:在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报告有关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线索与情况时,及时予以审查立案;
*、决定与实施环节责任:采取整治排水系统、修建梯田、蓄水保土耕作等多种水土保持措施,制止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乡村公路、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工程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监督管理;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及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与措施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加强道路保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六条:*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环节责任:对交通安全状况实施检查;
*、实施环节责任: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等;
*、事后监管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未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措施,造成后果的;
*、在工作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接受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等相关条款。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检查环节责任: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检查环节责任: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实施环节责任:应当**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措施。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同意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而造成环境污染的;
*、对于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予以监管,督促其治理的;
*、未对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让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催告责任:当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时,组织群众撤离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
*、执行责任:按照各级政府预案要求,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事后监管责任:现场检查撤离情况以及生活安排。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
*、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
*、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五保对象入乡镇敬老院审批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三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审核;组织考核评审;提出初审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决定。
*、送达阶段责任:准予决定的制发送达决定书,按规定信息公开。
*、事后监管责任:开展不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续通过的决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的;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办理的;
*、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决定的。
*、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许可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批准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准予批准决定等行为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级人民政府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号)(二)办理程序。申请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于**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审批程序。*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于**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许可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的;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办理的;
*、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决定的。
*、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年第**号)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责任,由举办者和承办者承担。*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告知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号):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在集体聚餐举办前,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主动、及时、如实地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皖食药安办〔****〕**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和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进行备案,落实“四员”工作职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制度。凡农村集体聚餐就餐人数**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举办前*日内,向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填写《**省农村集体聚餐备案表》(附件*),领取《**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附件*),并签订《**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申报地正在流行传染病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督促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到其所在的乡(镇、街道)食安办进行备案,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的;
*、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准予决定等行为的;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其他权力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财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号)第八条: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统计核查灾情过程中,应做到及时、科学、准确,并保存好统计核查工作的原始档案,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十二条:*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助款物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采取现金救助形式的,要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纳入“一卡(折)通”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不予审核的说明理由。
*、送达环节责任:及时制作许可文书或证件,按期送达。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的;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办理的;
*、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决定的。
*、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