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中标公告 > (2023)粤01破198号广州市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分享到:
(2023)粤01破198号广州市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1月08日发布中标公告:(2023)粤01破198号广州市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安飞破管字第***号 ****级人民法院: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安飞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以(****)粤**破***-*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金轮律师事务所为***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郑飞虎。 安飞公司破产清算案以书面形式召开了债权人会议,提请本案债权人审议《财产处置实施方案》、《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关于追究债务人相关人员清算责任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管理人现将《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关于追究债务人相关人员清算责任的议案》的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表决权统计及表决回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管理人审查核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家,债权金额合计为人民币(下同)**,***,***.** 元,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鉴于安飞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未有债权人缺席会议。 管理人已于****年**月*日向上述债权人寄出表决票,截止至****年**月**日表决到期之日,管理人共收到**家债权人寄回的表决票,全部为有效表决票。 根据(****)安飞破管字第**-***号《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三项议案的报告》,债权人应在告知的期间内以书面方式行使表决权,并将表决结果寄送或面交管理人,逾期视为同意表决权事项。 二、《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表决票的统计结果 (****)安飞破管字第**号《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系针对待处置资产,即安飞公司对**超大货运有限公司、刘克华应收账款,的处置方案。根据该方案,若债权人未在期限内对本议案书面发表异议意见的,则视为同意本《财产处置实施方案》。 无异议:**票(其中*家债权人逾期未回复则视为无异议); 有异议:*票。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提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已过半数;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统计数据详见附件《***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故,此次债权人会议关于《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的议案通过。 后续管理人将根据财产处置实施方案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处置。 三、《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表决票的统计结果 (****)安飞破管字第***号《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系针对追收**禧臻运输有限公司未支付的转让金、追收窦朝政收取的资质转让首期款***万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追收及垫付诉讼费用的两项议案。根据该议案,若债权人未在期限内对本议案书面发表异议意见的,则视为不同意管理人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两项表决结果如下: (一)追收**禧臻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安飞公司的转让金: 同意:**票; 不同意:*票(其中*家债权人逾期未回复则视为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提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已过半数;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统计数据详见附件《***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故,此次债权人会议《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通过以诉讼方式追收**禧臻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安飞公司的转让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安飞公司任何财产,亦无债权人垫付相关诉讼费用。但因管理人就上述事项已在安飞公司与禧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提起反诉,案号(****)粤****民初*****号,要求禧臻公司支付尚未全部支付的转让金。同时,******人民法院已同意管理人缓缴诉讼费的申请。故,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虽未有债权人垫付费用,管理人将依法跟进上述案件的诉讼。 (二)诉请窦朝政返还收取的禧臻公司首期转让款***万: 同意:**票; 不同意:*票(其中*家债权人逾期未回复则视为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提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已过半数;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统计数据详见附件《***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故,此次债权人会议《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通过以诉讼方式追收窦朝政返还收取的禧臻公司首期转让款***万元。 鉴于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安飞公司任何财产,亦无债权人垫付相关诉讼费用。根据表决规则,管理人暂不启动诉讼方式对窦朝政进行追收。 四、《关于追究债务人相关人员清算责任的议案》表决票的统计结果 (****)安飞破管字第***号《关于追究债务人相关人员清算责任的议案》系提请以诉讼方式向安飞公司清算义务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如未按照要求填写表决票、逾期未回复、同意诉讼但逾期向管理人支付垫付诉讼费用的,均视为不同意管理人提起诉讼。 同意:**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有债权人垫付诉讼费用); 不同意:**票(其中*家债权人逾期未回复则视为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提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已过半数;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统计数据详见附件《***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故,此次债权人会议关于《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的议案通过以诉讼方式向安飞公司清算义务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议案。 鉴于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安飞公司任何财产,亦无债权人垫付相关诉讼费用。根据表决规则,管理人暂不启动诉讼方式对安飞公司清算义务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效力及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债权人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债权人会议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债权人申请撤销的期限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算”,若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议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并应在提请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供壹份已签章的副本材料;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本议案的,则管理人视为债权人已明确上述法律规定和救济方式但未及时行使救济之权利。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律师、黄助理,***-********。联系地址:**省******珠**路**号粤海金融中心**层,**金轮律师事务所。邮编:******。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财产处置实施方案》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之诉请**禧臻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安飞公司的转让金》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追查及垫付费用的议案之诉请窦朝政返还收取的禧臻公司首期转让款***万》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 *.***安飞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追究债务人相关人员清算责任的议案》表决情况统计明细表;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