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址新建项目施工监理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 | 标签:
20763740
zhongbiao
null
2018.09.19
null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8年09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饶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址新建项目施工监理资审结果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址**项目施工监理[J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通过 * ***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镇龙眼城南侧(**大道)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