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遴选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验收单位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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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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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8年08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镇宁自治县遴选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验收单位的结果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宁自治*林业局遴选的镇宁自治*****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验收单位 已于****年 *月 **日 **时 ** 分至**时**分在镇宁自治*林业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大生态科技工程建设规划有限公司
中标价: *元/亩
项目负责人: 刘松
第二中标候选人:**易德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亩
项目负责人: 黄大金
第三中标候选人: **龙御恒项目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亩
项目负责人: 肖帆
遴选交易结果公示至 ****年 *月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镇宁自治*林业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