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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遴选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验收单位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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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8年08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镇宁自治县遴选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验收单位的结果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宁自治*林业局遴选的镇宁自治*****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验收单位 已于****年 *月 **日 **时 ** 分至**时**分在镇宁自治*林业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大生态科技工程建设规划有限公司
  中标价: *元/亩
  项目负责人: 刘松
  第二中标候选人:**易德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亩
  项目负责人: 黄大金
  第三中标候选人: **龙御恒项目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亩
  项目负责人: 肖帆
  遴选交易结果公示至 ****年 *月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镇宁自治*林业局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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