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
付费方式
|
会员中心
帮助中心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联系客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导航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变更公告
中标公告
采购信息
用户发布
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备案项目
企业
采购业主
招标机构
供应商
企业建站
行业报告
资讯
展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项目动态
商机
|
招标
|
项目
|
资讯
|
用户发布
|
企业
电话:400-699-1888
高级搜索
搜索风云榜
幕墙
设计
蝶阀
电梯
车床
印刷机
灌装设备
病床
手术室
火电
变压器
开关柜
耳标
加药装置
二维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中标公告
>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分享到: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5日 | 标签:
街招标
17764969
zhongbiao
null
2018.03.15
null
导出
PDF
Word
|
全屏
打印
收藏
|
特约项目查询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免费试用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8年03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登录
)
项目名称******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ZZFCGZX(****)****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省******
公告类型结果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更正公告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人民政府公共**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采购结果总金额(经谈判确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安费下浮率*.**%,
古街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原则:本工程古街仿古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作为计价依据,由于该工程按**园林要求及构造标准设计的亭廊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人工单价可参照**园林定额水平调整,其他费用按照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除开古街仿古建筑以外的房屋建筑勘察、设计费
**.**元/㎡,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回报率*.**%,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融资)回报率根据项目公司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并以付费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率**.**%。
定标日期****年*月**日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经谈判确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安费下浮率*.**%,
古街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原则:本工程古街仿古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作为计价依据,由于该工程按**园林要求及构造标准设计的亭廊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人工单价可参照**园林定额水平调整,其他费用按照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除开古街仿古建筑以外的房屋建筑勘察、设计费
**.**元/㎡,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回报率*.**%,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融资)回报率根据项目公司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并以付费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率**.**%。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无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SC*******,SC*******,SC*******,
SC*******,SC*******,
采购人代表:*****************X,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胡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先生 ****-*******
候选人公告连接**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
备注有关项目的中标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等明细信息可登陆***公共**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结果公告”栏目查看或“成交商品查询”查看。
附:合同文本
******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
**协议
甲方:******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社会资本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内容采用“PPP模式”有关事宜,双方达成本协议,并于二〇一七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国**省******分水岭镇人民政府签署。
本协议甲方是******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授权(授权文件见本协议附件一)指定实施“******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的采购人和项目实施机构——******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本协议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或共同组成的企业联合体,具有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即中标的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已经******人民政府的批准,实施方案已得到区政府的审批同意(批复文件见本协议附件一),资金来源和支付主体已由区政府确定。
本项目由甲方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按照PPP模式进行实施。甲方已于****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本协议签署之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故本协议由【中标社会资本】与甲方先行签署,项目公司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与甲方签署协议的方式承继本协议项下乙方及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但不影响应由中标社会资本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与保证、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公司享有及承担的权利义务、项目公司融资不能时提供的补充担保责任等)。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工作的通知》(财金[****]**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号)、财政部财金[****]***号文发布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号)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通用合同指南(****年版)》、《**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 **号)、《***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泸*府发[****]**号)等适用法律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的约定,经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规定或说明,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
(*)*政府与区政府
指***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府。
(*)PPP
英文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中文意思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模式,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运营、购买服务、股权**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关系。
(*)PPP项目
指******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
(*)本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协议》,包括此后为实施PPP项目与乙方、项目公司等签订的所有一系列的协议、合同、文件、附件等。
(*)项目公司
指区政府指定的******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区城投公司)与乙方共同投资组建的公司,是本协议所指的PPP项目的执行公司。
(*)工程范围
指经甲方批准实施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和采购文件所示内容。
(*)勘察范围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道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勘),项目实施阶段的服务工作等;
(*)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要求初步设计阶段提供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包括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暧通、室内装修(饰)施工图;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大门、室外道路、围墙、**、边坡、挡土墙、深基坑支护设计、景观、绿化、路灯等)施工图;施工阶段提供设计修改、变更以及后续服务工作。方案设计已完成,按通过的方案进行勘察设计。
(*)准备期
指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止的期间。
(**)建设期
指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付基准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期
指自从单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基准日起至运营维护期届满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年
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年的开始应从运营维护开始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年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开工日
指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
(**)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
指本PPP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并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
指本PPP项目各子项目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
(**)各子项目工程交付基准日
指各子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并达到交付条件之日。
(**)运营维护开始日
指本项目各子项目的运营维护开始日分别计算,各子项目的运营维护开始日指本项目范围内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的次日。
(**)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控制价下浮率
指甲方用于核定各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财政评审控制价所适用的下浮比例,以中标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即【】。
(**)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回报率
指对本项目总投**所包含的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本金的合理回报率,以中标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即【】。
(**)可用性服务费(融资)回报率
指对本项目总投**所含乙方融资资金的合理回报率,甲方将根据项目公司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并以中标社会资本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同期人民银行*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浮动比率,根据第**.*.*条调价机制调整确定)为上限,超出上限部分,由中标社会资本自行承担。
(**)移交日
指运营维护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工程相关单位
指本PPP项目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
(**)融资文件
指乙方或项目公司为完成工程项目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或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任何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票据、银行保函及其他文书,但不包括:
*) 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 与提供银行保函、维护银行保函、移交银行保函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收益
指根据本协议确定的项目公司应得到的投资回报。
(**)运营维护服务费
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责任由项目公司负责。甲方将按照政府方对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运营维护服务费支付金额。
(**)可用性服务费
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融资成本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法律适用
指适用所有的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
指合同一方无法预见、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形。
(**)法律变更
指在本协议签署之后,适用的法律被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以及新颁布的任何法律;或者区政府以上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修改、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适用于乙方、项目公司或由乙方、项目公司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政府行为
指******人民政府上级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政府行为。如******人民政府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决定、命令等行为,亦属于本处所指的政府行为。
*.*解释规则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下列词语的含义指:
(*)“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国法定货币;
(*)“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协议、合同是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包括对该合同或附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批准”包括审批、审查、许可、登记、核准、备案等,其具体含义由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解释和应用。
第*条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与保证
(*)已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区政府的授权,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已取得本协议生效和履行的相关批准;
(*)保证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得到了合法授权;
(*)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乙方声明与保证
(*)在签署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时,乙方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充分知悉了本项目的现状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知晓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资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且乙方只是参考而非依赖上述材料、资料、信息或数据而签订本协议;
(*)保证具有合法的法律主体资格,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了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必要内部行动,依法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完全有能力承担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保证本协议签署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已获得协议签署资格授权;
(*)保证诚信履约、提供持续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
(*)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和资本,并具有可实现的融资条件和渠道;
(*)保证无条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签订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协议(合同)、法律文书、会议纪要等全部法律文件;
(*)保证以上所声明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条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区政府批准后,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条协议构成及优先次序
*.* 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往来公函、有关确认书、合同附件等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以上文件应为相互解释,相互说明,除另有约定外,在发生冲突时,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及附录(含乙方在评审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等);
(*)补遗、答疑文件;
(*)招标中的澄清文件和会议纪要;
(*)成交通知书;
(*)本协议;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和有关确认书;
(*)审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甲乙双方基本权利义务
第*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对PPP项目的投融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运营维护、移交等进行检验、检查、监督等活动,乙方及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
(*)对涉及工程投资、标准、变更、建设与运营、工程质量、安全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权。
(*)有权要求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交融资计划、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专项报告。
(*)有权将项目监管情况向社会公布,有权受理、核实和处理公众对乙方及项目公司的投诉。
(*)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关联协议的约定兑付、提取或没收乙方或项目公司建设期、运营维护期、移交期内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项下的款项的权利。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费用进行审计的权利。
(*)若本项目危及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甲方有临时接管权,乙方或项目公司应无条件配合。
(*)乙方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或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逾期不改正的,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本项目所有权利:
*) 转让、出租、质押经营权或擅自处置、抵押项目设施、设备的;
*) 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
*) 被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关停的;
*) 违反获得经营权时所做的承诺,情节严重的;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协议期满后,无偿取得项目资产的权利。
(**)享有本协议及关联协议所约定的其他权利。
*.* 甲方义务
(*)遵守并执行本协议的义务。
(*)落实******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事宜。
(*)协助乙方或项目公司获得进行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
(*)负责支付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并将其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并经人大审核通过。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助乙方融资。
(*)负责完成本项目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提供本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土地、建设的合法合规手续及文件。
第*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 乙方权利:
(*)按约定获得政府支持的权利。
(*)按本协议约定通过项目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权利。
*.* 乙方义务:
(*)乙方遵守并执行本协议的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出资、融资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融资文件,并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签署甲方所提供的拟设立的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
(*)乙方按项目进度计划向项目公司及时投入所需资金,并负责项目的融资,提供融资工作必要的担保和其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股东借款、基金等方式,提供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征拆资金、银行履约保函等。
(*)依法履行出资和组建项目公司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公司内部的股权比例,或者将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将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等处置股权的行为。
(*)督促项目公司在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承继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在其因本项目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本协议或关联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乙方与第三方的协议/合同自动解除或终止。
(*)乙方为项目公司的一切行为和责任承担最长期限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至运营维护期结束后一年时止,并放弃向项目公司追偿或要求补偿的权利。
(*)依法纳税:乙方按有关法律规定缴纳所有税项。
(**)乙方对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营运、移交等承担全部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继承乙方的上述义务,但乙方仍就项目公司履行上述义务负有最长期限无限连带责任。
(**)协助项目公司**期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债务、不设置担保、无偿地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机构。
第三章**项目
第*条 **项目内容
*.*本项目由两期工程构成,每期工程为一个子项目。
①一期新村综合体+商业特色街建设
为完善******国家现代农业董允坝园区观光旅游的配套设施,安置项
目租用地的农民住房,拟**新村综合体+商业特色街,初步规划项目新增用地*** 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农房*** 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特产展销中心****.** 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 平方米、商业街**** 平方米。
②二期董允祠堂初步规划、分水岭老街改造
董允祠堂规划方案,新增用地* 亩,建筑规模****平方米,结构仿古木质。
分水岭老街对位于分水岭镇**路老街*** 户住户,建筑面积约*.*万平
方米,进行区域内部风貌仿古整治。
?建成后维护运营的内容:
本项目所含各子项目的经营管理:按照规划项目建成后,项目新增用地***
亩,**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农房***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特产展销中心****.** 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 平方米、商业街**** 平方米、董允祠堂**** 平方米,改造分水岭老街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及完善相应的道路、绿化、管网等室外配套工程;以及对上述公共设施部分及绿化、道路进行维护与保养服务。
乙方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内容进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
负责项目运营和维护。
*.* 本项目具体范围和标准最终以通过行政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
*.* 在投资额度和**期限内,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调整项目的数量、规模、建设周期,涉及变更事项规定见工程建设约定。
*.* 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权属在合同期内区别处理,其中社区办公用房、农产品展销中心、配套商业设施等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老街改造产权归原产权的居民或单位,项目公司享有运营权和收益权。项目**期限届满或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乙方将项目资产及其运营权和收益权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乙方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 乙方应确保其经营活动和对项目设施的使用仅限于实施本项目之目的,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条 **方式
区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区城投公司)与乙方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履行本协议。
第*条 **期限
项目**期限为**年,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交付运营,分期移交。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期*年,运营期为**年;二期工程建设期*年,运营期为**年。
*.* 准备期从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开工日止;
*.* 建设期*年,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各子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交工)验收之日止;
*.* 运营维护期为**年,从各子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合格日起至本项目运营维护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相关约定。
第四章项目公司
第**条 项目公司组建
**.* 项目公司由乙方和区城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公司名称:
暂定名:******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万元)
**.* 住所地:******范围内
**.* 出资方式与股权比例
区城投公司: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 ),股权比例为 **%;
乙方: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捌拾万元),股权比例为 **%。
不论投资总额如何发生变化,区城投公司与乙方的股权比例和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再进行调整,各方同意的情况除外。
若项目公司增减注册资本,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和书面认可。
**.* 出资到位要求
注册资本按两次现金出资到位: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日内,区城投公司到位***万元,乙方到位【***】万元。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日内,乙方到位【****】万元。所有注册资本注入项目公司共管账户。
(*)任何一方注册资本到位延迟在**日以内(不含**日),每日应以欠付注册资本额为基数,按日息万分之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延迟超过**日及以上的,除按实际延误天数依据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
*)若乙方延迟超过**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在宽限期(**日)内补足,若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就未足额支付部分提取履约保证金或兑付等额银行保函、解除本协议、要求赔偿损失。
*)若区城投公司延迟超过**日及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在(**日)内补足;若区城投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未补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项目公司的设立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个日历天内,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范围内设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在报请甲方核准后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项目公司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济活动。
**.*融资
(*)项目注册资本由区城投公司、乙双方按比例货币出资,本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双方按对项目公司持股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以外的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以银行贷款等合法融资方式解决。若项目公司融资不成功则由乙方负责通过其他途径融资解决。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建设的需要足额提供资金。
*)乙方承诺:自愿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时,根据对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抵押担保等),若由于乙方原因项目公司不能偿还欠款,则乙方负责偿还,甲方未将项目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库并进入项目执行阶段的情况除外。
*)如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融资,并不免除乙方的融资义务,若项目公司不能进行融资或融资金额不足时,乙方必须补足。
*)所有融资资金必须进入本项目的专用共管账户,由项目公司管理,区城投公司作为股东进行资金监管,并且均须用于本项目,不得挪用,任何一方挪用资金,需按挪用资金金额的**%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合同)。
*)乙方、项目公司应与区城投公司同意的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使用资金,接受监管银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
(*)乙方按照甲方所要求的项目进度提供资金,所提供的资金必须能够满足工程建设和征拆工作的需要。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提供资金的义务,除注册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延迟在**日以内,且导致本项目单项工程工期延误的,则乙方应以延迟部分的资金金额为基数按月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达**日(含)以上的,且导致本项目单项工程工期重大延误的,甲方有权全额提取银行保函,乙方应重新提供相同性质和金额的银行保函。
(*)若乙方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本项目需要,且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日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除按前款(*)条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全额兑付银行保函;乙方应无条件将股权无偿过户至甲方指定的主体,甲方返还乙方的实际投资(不计息)。
(*)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达到要求,但造成工期延误的,并不免除其向甲方赔偿和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
第**条 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监事
(*)董事会由*人组成,政府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由董事会拟定或决定的事项经过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包括本数)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即生效。但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债券,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对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对政府方利益损害等重要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由乙方派出人员出任董事长、总经理,其中董事长为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经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须担任项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由*名监事组成,区城投公司、乙方和职工代表大会各推荐一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区城投公司推荐监事担任。项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凡被列入政府方需支付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须按政府投资项目模式(规定)进行财务审批。
**.* 项目公司股权、实际控制人、重要人事发生变化均须向甲方报告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行。
**.* 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前两年内,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及其实际控股股东地位不得发生变化,除非这种变化是应甲方的要求发生、为本项目融资建设需要、项目公司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且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执行或为中国法律所要求,或是法院或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所命令的转让。
**.* 股权锁定期结束后,经甲方批准,中标社会资本方股东中的一方可将其所持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中标社会资本方中的其他股东或经各股东一致同意的第三方,以实现股权退出。但受让方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已经以书面形式明示,在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后,督促并确保项目公司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 项目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事制度、决策机制、财务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条 项目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 项目公司股东为 区城投公司和乙方。
(*)区城投公司不负责项目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仅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对项目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及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项目公司的具体事务由乙方负责执行,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项目公司对第三人出现违约、被索赔等情形,甲方、项目公司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 股东权利和义务。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项目公司股东依约履行本协议及关联协议等规定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在**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除区城投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若乙方违约转让,甲方有权兑付相应银行保函或提取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协议。甲方依本协议及关联协议的约定收回股权的情形除外。
**.* 在**期内,乙方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质押;若乙方为本项目的融资需要而质押股权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但融得的资金须存入项目公司共管账户并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否则:
(*)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全额兑付银行保函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乙方同时须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解除质押、清偿相关债务;
(*)若乙方不能履行第(*)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未经甲方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分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乙方对项目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在本项目移交前不得低于**%,且不得与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与本合同规定事项以外的交易,不得抽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全部移交前及移交后一年内,乙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或设定其他债务等可能使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或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化。
**.* 在**期届满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无存续之必要时,双方股东需对项目公司进行清算。
第**条 项目公司的权利
项目公司有权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根据本合同规定获取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第**条 项目公司义务
**.* 项目公司负责本协议所指PPP项目的实际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勘察设计、项目建设、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项目维护、项目移交等工作。
**.* 项目公司应接受政府审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派出的监督机构按有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 项目公司应按照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的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图、实施计划完成建设,并承担费用和风险。
**.* 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违规分包、转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 项目公司应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财产、人员安全负责;应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 项目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养护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房屋工程维护、绿化工程维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土地管理等工作,达到质量、环卫、环保、水保、土地管理等部门的要求和标准。
**.* 项目公司应服从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项目范围内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等的**、改建费用。
**.* 项目公司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或经常性地对项目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查和维护,使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费用纳入运营成本。
**.* 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内,应保证国家重要战略物资、设备运输及军事行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对项目的使用,保证安全畅通,并无条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对设施的加固、维修等费用)。
**.**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内需为项目投保的,由项目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 应按照甲方及建设、运营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养护过程中的相关报表、文件。
**.** 应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运营*年后,组织和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管理等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甲方予以协调和配合。绩效评价应按照《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执行。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查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 对于本协议所约定的项目公司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乙方有约束力,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承诺无条件配合和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按约定全额兑付银行保函。且乙方对项目公司承担最长期限无限连带责任。
**.** 负责完成本项目行政审批事项。
**.** 负责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部门的报监手续。
**.**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等管线(缆)和其他物品,需要迁移或**的,费用经审计后按实结算列入建设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相关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条 项目的前期工作
**.*专项审查、施工图设计、预算、送审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相关费用并计入总投资。
**.*甲方依法选择本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费列入项目公司开支,纳入总投资。
第**条 基本建设手续办理
**.* 乙方及项目公司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本项目的前期手续,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 乙方及项目公司完成其他因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所需之手续办理工作。
第六章 项目总投资及回报机制
第**条 投资控制责任
**.* 乙方和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建安总投资承担投资控制责任,非因甲方的原因超过投资规模的,超出部分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及区城投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条 审计及项目总投资
**.* 本项目建设接受审计机关或中介机构全过程跟踪审计,本项目完工后项目公司应及时申请竣工结(决)算审计,并提供完整的竣工结(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在项目公司提交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应及时完成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
**.*本项目所指项目总投资即项目建设投资,包括 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土地费用)、和建设期融资利息。 其中,建安工程费=以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与财政评审单价为依据的建安工程费总价×(*-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控制价下浮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土地费用、建设管理费、监理费、咨询服务费等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勘察设计费根据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确定,均以审计为准;建设期资本金不计息,融资部分根据实际融资成本据实计算,年利率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含)为限,根据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但不得超过建设期。本项目总投资是双方核算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依据之一。
**.* 本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审计机关或中介机构竣工结(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第**条 项目回报
**.* 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期限内,乙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农产品展示中心、配套商业设施租金等收入即为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根据需要,双方可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使用者付费金额进行确认。本项目各子项目分别核算使用者付费。
由于项目租金收入须缴纳房产税,则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中扣减的使用者付费为缴纳房产税后的金额。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是乙方收入的首要来源,在使用者付费不足以平衡本项目投资及合理收益时,政府承担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的责任。
**.* 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由于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投资和合理的投资利润,故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基础上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各子项目分别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各子项目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各子项目年可用性服务费+各子项目年运营维护服务费-各子项目年使用者付费总额
(*)可用性服务费
年可用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融资成本及必要的合理回报。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根据资本金和融资,分别取投资回报率,按照等额本金法进行计算,各子项目每个运营年的可用性服务费为年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与年可用性服务费(融资)之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
年可用性服务费(融资)
其中:
Pn为第n年的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
Qn为第n年的可用性服务费(融资);
n为项目运营期数,n=*,*……*,**;
A为项目总投资,暂按*****万元计算,实际以审计为准;
B为政府资本金出资部分,B=***万元;
β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β=**%;
i*为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回报率,根据乙方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
i*为可用性服务费(融资)回报率,甲方将根据项目公司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并以乙方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同期人民银行*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浮动比率,根据本条款调价机制调整确定)为上限,超出上限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运营维护服务费
本项目各子项目在其运营维护期内每个运营维护年的运营维护服务费即等于经审核的项目公司当年实际发生的运营维护成本,不再额外考虑运营维护利润。
运营维护成本的确定
各子项目第一个运营年结束后十五(**)工作日内,应聘请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该运营年运营维护成本进行审计确定。如甲方未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时间内与乙方共同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乙方可自行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以此审计结果为准。
自第二个运营年开始,运营维护成本实行成本预算与决算审计进行确定。即,每个运营年开始前十(**)工作日,乙方须参照上一运营年度运维情况制定下一运营年的运维预算,运维预算应包含运营维护的各项成本及明细,并报至甲方,双方将共同调整确定下一年度运维预算。运营年中需要调整运维预算或发生必要的运维预算之外的成本支出的,乙方应事先报甲方同意。如因甲方否决或不合理修改预算支出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运营年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上一年度运维情况以及对运维预算的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至甲方,同时双方应共同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一运营年运维成本进行审计。运营年运维服务成本按审计结果确定。如甲方未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时间内与乙方共同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乙方可自行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以此审计结果为准。
(*)绩效考核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调整
甲方将在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期以及运营维护期分别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以及乙方运营维护服务进行绩效考核,并将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甲方将对各子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进行最终确定,绩效考核标准及方式见附件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调整公式如下:
各子项目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绩效调整)=(各子项目年可用性服务费+各子项目年运营维护服务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绩效考核系数-各子项目年使用者付费总额
甲方将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综合评分(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建设期绩效考核得分×**%+运营期绩效考核得分×**%)并据此确定绩效考核系数。
(*)调价机制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融资)回报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上下浮动。若中国人民银行*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上述回报率也相应调整。
(*)税负承担
乙方若因可用性服务费(融资)中回报部分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产生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金额根据政府国税部门认定的应税额及税率确定)的,由甲方承担;其余税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条 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方式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由***财政局直接支付给项目公司,从各子项目进入运营维护期后开始支付。
**.* 本项目各子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合并核算。本项目以每年**月 ** 日为支付节点,每一年满前**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请***财政局进行支付。***财政局应在收到实施机构支付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 甲方在应支付本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时,如相应的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可暂按双方估定金额支付,待支付金额确定后再行调差。
**.* 乙方应在***财政局支付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前,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专用票据。
第七章 工程建设
第**条 建设内容
**.* 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三,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将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确定。
**.*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应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形式进行。乙方可以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通过招标程序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为本项目的施工和设计单位。若中标社会资本具有,或当其是联合体时联合体一方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能力,则乙方应将相应的施工任务直接委托给社会资本或该联合体一方,而不再组织招标;作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一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施工工作再行转包、分包。
**.*经甲乙双方约定,组建项目公司以后,项目公司和承包企业须接受政府方按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规定)进行管理。
**.*本合同附件四《EPC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通用合同和专用合同条款》所述内容将作为本项目相应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乙方作为合同一方所订立的相关建设合同不得与此违背,并应遵照执行。
第**条 工程建设要求
**.* 本项目由甲方组成现场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现场管理。项目公司和承包企业须接受政府方选定的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
**.* 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项目验收,工程保修,工程建设保险等见本项目工程建设通用合同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条 工程变更管理
按泸江府办函〔****〕**号文件执行。
第**条 建设期违约及处理
**.* 项目公司施工期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而影响本协议目的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全额兑付银行保函、追究乙方及项目公司的违约责任,乙方及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撤场和办理全面移交手续,乙方并将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无偿过户给甲方指定主体。
**.* 若非甲方原因,项目公司未按时间节点延误工期达**日(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追究项目公司的违约责任。
**.*他相关事项见本项目工程建设通用合同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八章运营维护
第**条 运营
**.* 在乙方和项目公司遵守本协议及对其规定的义务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授予项目公司独占的、排他性的运营权,该权利在整个运营维护期内有效。
**.* 在准备期、建设期、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无权擅自将运营权及其他权利进行转让,否则视为乙方或项目公司不再具有执行本协议的能力,乙方和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放弃执行本协议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全额兑付银行保函,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撤场,乙方并将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无偿过户转让给甲方指定主体。
**.* 本项目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的次日为运营维护开始日,自运营维护开始日,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运营维护的义务,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责任由项目公司负责。
第**条 运营维护内容
**.* 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新村综合体物业管理、配套商业设施经营、项目区域内道路、景观绿化养护等。具体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认可的运营维护清单为准。
**.* 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的运营维护内容。
第**条 运营服务标准
**.* 运营维护的目标
项目的运营目标:项目公司应当确保运营维护的质量,并满足项目运营绩效考核标准。
**.* 运营维护和维修要求
项目公司应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运营维护和维修,保证项目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并按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各种报表、记录和报告。
**.* 安全及紧急事件
从运营之日起,项目公司应:
*)为项目制定和提供全部必要的防灾体制与安全措施;
*)经与甲方协商后,制定关于项目的紧急事件应对措施。
第**条运营维护期保险
乙方及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间应足额投保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环境责任险及其他合理险种,投保的被保险人应为甲方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理赔所得要用于本项目的维护、修复。
第**条 运营维护期的特别补偿
在运营维护期间若出现由于政府或甲方特殊要求造成项目公司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的情形,项目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载明因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的金额、计算标准等内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有关部门进行审查评估,并制定出初步的补偿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条 运营维护期违约及处理
在项目公司运营维护期间,若项目公司出现保修、维护及物业管理不当或怠于履行相关义务,而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行,项目公司应立即整改。若未按标准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或兑换相应银行保函并要求项目公司继续整改,在整改合格之前,甲方不再支付整改期间可用性服务费。若继续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运营维护协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项目公司应无条件退场,办理全面移交手续,乙方的股权应无偿过户给甲方指定主体。
因乙方及项目公司违约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九章项目移交
第**条 项目移交
**.* 正常移交
(*)移交标准
乙方应确保项目移交时项目设施、土地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置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
乙方应确保项目移交时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
在距运营维护期满前*个月,甲方对项目进行鉴定和验收。经鉴定和验收,符合取得该项目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乙方及项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若不符合,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维修,达到要求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未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或维修工作未达到目的标准的,甲方将回收本项目,终止本协议,同时不予退还其移交担保金。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运行管理,运行管理的费用经结算后由乙方及项目公司承担。
(*)移交范围
在运营维护期满后,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向甲方无偿办理移交:
*)项目设施;
*)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相关的其他权利;
*)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备件以及其他动产;
*)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
*)移交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移交程序
*)在运营维护期届满前*年内,有关项目的重大运营决定应由甲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商定;
*)在运营维护期届满**个月前,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公司进行全面审计;
*)在运营维护期届满**个月前,甲方和乙方及项目公司应联合对项目进行检查;
*)在运营维护期届满*个月前,甲方和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共同达成协议,明确乙方及项目公司向甲方移交项目和其它相关资产的详细安排,以及向甲方移交项目、设备、设施的详细清单;
*)在运营维护期届满*个月前,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当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向甲方移交项目的必要准备。甲方不承担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及经营期内形成的任何债务、担保以及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在运营维护期届满前*个月内,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协助甲方完成接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在距离运营维护期满*个月前,甲方接管人员开始参与由项目公司安排的运营养护和维修工作,以利于正常移交。
(*)移交费用
甲方和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各自承担本身为移交而支出的费用,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不能正常移交或移交时间**、次数增加的,则违约方承担对方为此而支出的费用。
(*)**期满,甲方按约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后,项目公司予以注销。
**.* 非正常移交
因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而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双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文件、前期工作报告、项目经营权或收益权质押登记文件、财务凭证等移交甲方;
(*)项目公司应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履行清算及注销项目公司的职责;
(*)项目公司、乙方应采取清偿债务、替换担保物等方式,结清及解除附着在项目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上的或依托在项目上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担保物权等第三人权利;
(*)在甲方接管前以项目公司名义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甲方接管权利前项目公司就项目对外签订的一切合同,对甲方无约束力,但原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维护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与之协商一致后对原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变更,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材料供应维护等合同可继续履行。对原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条 项目移交违约及处理
**.* 因乙方或项目公司的原因未按时移交,则甲方有权没收移交保证金或
全额兑付移交银行保函,并按每日**万元向项目公司收取违约金。
**.*在移交时,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尽到运营义务,甲方则有权没收移交保
证金或全额兑付移交银行保函,并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养护等,所有费用由乙方及项目公司承担。
第十章履约担保
第**条 建设期履约保函
**.*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当于本项目总投资的**%金额,即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作为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开工节点、竣工验收节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运营维护保函提交等事项的担保,建设期履约保函担保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且乙方递交运营维护保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解除,期间不计息。
若乙方或项目公司违反前款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兑付乙方已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合同继续履行,则乙方需重新提供相同性质、金额的银行保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撤场,乙方并将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无偿过户给甲方指定公司。
**.* 履约保函应由相应担保额度的乙方账户开户行开具的保函,且递交的时点、保函金额等均应符合本条所述相关规定,保函受益人应为甲方,履约保函格式应使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
**.* 本协议要求的所有银行保函均按本约定执行。
第**条 运营维护期履约保函
**.* 本项目运营维护保函每一运营年提交一次,每一运营年进入运营期的十(**)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均应提交相当于项目公司当年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金额的*%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公司运营维护本项目、服务质量标准达标情况、安全保障、移交保函提交等事项的担保。运营维护保函担保至乙方提交本项目移交保函后解除,期间不计息。
**.* 在运营维护期间,若因项目公司运营未达到项目养护维修标准或违反本项目协议的相关规定,政府方有权停止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并没收保证金(如有)或兑换银行相应银行保函,同时要求项目公司赔偿损失、承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的权利。没收保证金(如有)或兑换银行相应银行保函后,如需继续履行本项目协议,则政府方有权从可行性缺口补助中另行扣除,项目公司应重新缴纳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相应银行保函。
第**条 移交保函
**.*本项目**期限的最后一年开始前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相当于项目公司最近一年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金额的**%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设施恢复性大修、项目设施存在隐蔽性缺陷等事项的担保。自本项目双方移交完毕后一个月内,前述保函对应金额的**%可予以解除,剩余**%金额的保函,如在移交后**个月内未发生因中标社会资本原因造成费用,则在本项目移交完毕**个月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解除。
**.* 社会资本方如未按期提供前述银行保函,政府有权直接扣除相当于项目公司最近一年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金额的**%作为移交保证金。移交保证金自双方移交完毕后一个月内,由政府退还移交保证金的**%给社会资本方。剩余的保证金,如在移交后**个月内未发生因中标社会资本原因造成费用,则全额退还;若产生社会资本原因造成的费用,可以从剩余的保证金直接扣除;若剩余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社会资本原因造成的费用,政府方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从最后一次可用性付费提取补足。
第十一章政府监管
第**条 中期评估与后期评价
**.* 中期评估
为更好的评估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同时对ppp项目实施初期可能忽略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PPP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每三到五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中期评估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实施机构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确认PPP协议是否实现了其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状况等。评估小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向实施机构提交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结果、修改建议等。实施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评估小组所提出的建议。
如评估小组提出的修改建议被采纳,则应在的实施机构的主导下对项目协议进行修改。修改的条款在随后的运营期限内对本协议双方及以任何形式融资进入的权利承载第三方都有约束力。
**.*后期评价
在建设、运营维护期内,甲方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建立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和定期检查制度,并按照规定逐步完善各阶段的管理机制,自签订本协议起即开始填写项目管理卡,并建立设计、施工、运营各阶段的技术经济档案,为项目后期评估工作积累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
**.* 甲方委托监管机构对本PPP项目的运营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价,监管机构监测审计项目公司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在网站公开发布绩效评估报告。
第**条 融资监管
项目公司或乙方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融资的资金必须进入以项目公司名义开设的专用共管账户,所有款项须用于本工程的建设,不得挪用。
乙方、项目公司应与融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使用资金,接受监管银行资金监管。
第**条 建设期监管
**.* 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全程监管,乙方和项目公司应服从和配合。
**.* 甲方应对项目具有知情权和审核权,乙方和项目公司应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的报告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建设招标采购的知情权和审核权;
(*)工程款(进度款)的知情权和审核权;
(*)投保的知情权;
(*)融资渠道和融资交割计划;
(*)审阅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影响本项目建设的重大的事项的知情权。
第**条 运营维护期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对项目运营维护实施监管,乙方和项目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条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指政治不可抗力和自然不可抗力。
(*)政治不可抗力事件通常包括非政府方导致的、且不在其控制下的征收、征用、法律变更、未获审批等政府行为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战争、武装冲突等社会异常事件。
(*)自然不可抗力事件主要包括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本协议的相关方包括甲方、乙方、项目公司应及时向其他方通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不得擅自停工,以维护公共利益、减少损失或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 政治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暂时无法履行或履行难度、成本增加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相关协商、诉讼程序解决。
**.* 在本项目的建设期若发生自然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免于履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在本工程的建设期若发生自然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暂时难以部分或全部履行,待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继续履行的,甲方不予赔偿。项目公司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对工程造成的影响要求**建设期,甲方审核评估后确认。
**.*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属于投保范围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甲方不予赔偿或补偿。未投保时,由投保义务人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条 法律、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
**.* 区政府可控的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的处理
(*)在建设期间,若因发生区政府可控的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导致本PPP项目发生额外费用的,项目公司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若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甲方不再赔偿。
(*)在运营维护期间,若发生区政府可控的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导致本PPP项目发生额外费用的,项目公司有权要求甲方补偿。
(*)若发生区政府可控的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导致本PPP项目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按照乙方及项目公司实际投入及收益(经审计、财政部门确认)进行补偿(不计复利),并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 区政府不可控的法律、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的处理
若出现区政府不可控的法律、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各方均不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的提前终止
第**条 提前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发生股权变更、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影响其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行为;
(*)乙方未履行职责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未履行的;
(*)项目公司无法组建、项目公司尚未为项目设施购买相应的保险或保单无法生效、未提交履约保函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
(*)乙方或项目公司投资不到位,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
(*)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严重延误工期的;
(*)项目公司施工建设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间内不履行维护、保修、保养义务的;
(*)其他违反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形,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追究违约方责任、全额兑付银行保函或保证金,乙方和项目公司应无条件撤场和办理全面移交工作。
**.* 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区政府指定的区城投公司不履行股东出资且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且乙方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
**.* 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更或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损害公众利益的情形,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第**条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程序
出现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提前终止情形,一方可以要求相对方在**日内纠正,若未予纠正,一方可行使提前终止权,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相对方。
第**条 本协议提前终止后的财务安排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若因乙方或项目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的,甲方有权全额兑付银行保函或没收保证金,追究违约方责任,乙方或项目公司应无条件撤场,并办理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资料、施工场地、乙方股权无偿过户转让给甲方指定主体,否则无论任何一项延迟,每延迟一日,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 双方协商提前终止的,根据双方协商的一致意见进行处理。
**.* 本协议提前终止时,甲方应结清截止届时应支付给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并区分因甲方违约事件所导致的本协议提前终止,因乙方及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导致的本协议提前终止,因法律、政策变更及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等不同情形确定一方应支付另一方的赔偿(补偿)责任及金额,并最终确定甲方应支付给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第**条 本协议提前终止后的项目移交
无论因何种原因协议终止,乙方和项目公司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九章“项目移交”相关约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项目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及相关资料、项目公司的账簿、债权债务的资料的移交、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无条件过户等。
第**条 其他约定
如果乙方或项目公司出现违约事由,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有权临时接管本项目,乙方和项目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
第十四章违约处理
第**条 违约行为处理
**.* 任何一方包括甲方、乙方、项目公司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
**.* 特别约定:鉴于乙方是主要的投资主体以及项目公司的实际运营者,故对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行为承担最长期限无限连带责任。
**.* 对乙方或项目公司的违约行为,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或全额兑付银行银行保函、要求赔偿、追究违约方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或项目公司重新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金。
**.*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违约导致该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乙方可终止协议并要求清算或回购。
第十五章争议解决
第**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各方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解决争议。
第**条 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
除法律规定或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发生争议为由,停止项目建设或运营维护服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第十四章及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协议,全额兑付银行保函或不予退还保证金等。
第十六章其他约定
第**条 合同变更与修订
本协议的各方若变更或修订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各方同意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禁止转让。
第**条 保密
**.*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内容及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 为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提高项目透明度,合同各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约定,向对方或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详细披露事项可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条 廉政
**.*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要求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信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 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它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
**.*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甲方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年可用性服务费的*%—*%,或者终止本协议。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乙方在项目**期间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照本协议的违约条款主张违约责任及行使相关权利。
**.* 双方人员不得有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查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协议,履行廉政条款,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甲乙双方分别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作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
第**条 权利放弃
除非该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外,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任何一方未坚持要求对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条 通知
甲方:******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邮箱: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社会资本方]
地址:
邮箱:
联系人:
电话:
双方确认前述所留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化,应当于三日前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当事人,该地址为包括并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文书、催收文书、仲裁文书、诉讼文书等文书的送达地址,若任意一方履行书面送达手续,则视为送达。
第**条 合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第**条 适用语言
本协议采用中文语言。
第**条 适用货币
本协议采用人民币作为支付和结算货币。
第**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并经区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条 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 合同附件
本协议所附件名称:
(*)附件一:******人民政府批复及授权文件
(*)附件二: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
(*)附件三:******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附件四:EPC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通用合同和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四:EPC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通用合同和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本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特别约定,因此,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未标明的条款号依照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监理职责。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姓 名:
职 称:
*.*.*工程和设备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临时工程是为了保证施工期中的工程运输、居住、通讯、水电供应等临时修建的工程。
*.*.*.*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永久占地: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占地,主要包括建筑区、路基路面区等永久的建筑构筑物所占地。
*.*.*.**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是红线范围外的占地,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施工便道等。
*.*.*日期
*.*.*.*缺陷责任期期限:**个月。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成交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
(*)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承包人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证金,双方按规定完善本工程合同的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两套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按施工要求,提供本项目各分项工程的辅助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图,安装工程设备与管线连接工艺图等。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该部分工程进度实施计划时间前**天,报送监理人。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一式六份。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资料之日起算,**天内。
(*)其他约定:提供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控制管理、质量控制措施实施方案。
*.*.*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联络
*.*.*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项的约定,将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
(*)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发包人义务
*.*提供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 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由承包人按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办理。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安排阶段工程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申请增加紧急的设计交底,发包人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
*.*其他义务
(*)在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款向发包人递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同时,应及时与承包人签订本工程合同。
(*)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督促乙方及项目公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要求承包人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
(*)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自监理人或者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收到承包人发出的相应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之日起,如果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予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
(*)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提供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用水、电等的接口(红线范围内变压器接口含变压器)和施工场地。
*.监理人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利:*)变更合同的范围;*)变更合同单价和合价或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分包;*)重大设计或技术方案的变更;*)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它重大决定。
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利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监理人的指示
*.*.*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的专门约定外,承包人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项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指示。
*.*监理人的宽恕
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就承包人对合同约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某种违约行为的宽恕,不影响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为,也不意味发包人放弃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与上述违约有关的任何权利和赔偿要求。
*.承包人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确保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打围和防尘,先打围后施工。
(*)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
*) 保证在项目建设时,其建设范围内的城*道路交通畅通的维护和管理;
*) 严格按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既有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在组织本合同工程中各分部项目建设前,必须对项目地的地下管线进行勘验并根据勘验资料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等。
*) 承担本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部保卫工作及夜间和非夜间施工需要的照明。
*) 全面负责本项目已完工程成品保护,承担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特殊管理规定和要求。
*) 全面负责本合同工程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的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维护和管理。
*) 承担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程进度统筹协调,现场管理统一的安排、配合、照管和服务。具体内容(不限于):
①配合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并提供电源接口,提供工地现场用水点,提供必要的材料堆场。自行向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所用的施工水、电费。免费允许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使用现场已有的如卫生间、安全通道等设施。承包人的垂直运输设备(含操作人员)必须提供给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使用,直至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止。有多家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需用承包人垂直运输设备时,承包人负责协调,不得因此影响工期。承包人拆除任何垂直运输工具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②负责对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产生建筑垃圾的统一清运管理,产生的垃圾由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运至施工场地内指定地点。
③承包人在安排进度计划和施工顺序时应充分考虑与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影响为由拖延工期。
④承包人现场的设施(如塔吊、施工电梯、外架、临时楼梯等),在土建正常施工期内,允许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使用。
⑤其他专业工程与土建同时施工的,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要充分的协调配合工作,与其他专业承包人共同制订相互交叉的施工作业进度计划及工序安排。
⑥负责工作面的协调,不得以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或施工难度增加为由拖延工期。
⑦负责所有进场材料、设备的抽检复检,交接后的保管和二次运输等。
⑧负责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本项目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并按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移交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档案资料。
(*)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作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为发包人现场管理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通讯、网络、照明以及办公用品设施;
*)负责提供专门供发包人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用车一台并配备司机给发包人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使用、油费、维修、养护等一切费用。
*.*.**其他义务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监理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文件属于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另行协商 。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①承包人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场地,保证后续工作的进行。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承包人应全面清理现场,将所有本工程产生的垃圾和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后的弃料等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②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其他专业承 包人提供计划和报表:*)开工前提供施工计划;*)每月的**日报送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报表,次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及各种工程报表;季末月**日报下季度进度计划和本季度工程进度完成报表(报表内容涵盖分包人承包内容)。*)计划和报表提供六份。③向监理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人确认。④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是以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承包人自己察看和核实为依据的。承包人应对自己的解释或推论负责。⑤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承包人应使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施工机械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⑥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常驻现场。⑦合同签定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并按开工通知要求及时进场施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人员。未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这些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审核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的违约处理方式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⑧承包人应向现场派驻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保修而需要的下述人员:*)投标文件中所报名单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类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和普通工。*)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者工期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⑨承担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本工程或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独立承包人拟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相应的全部赔偿。⑩服从监理人的协调管理,接受相关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无条件配合跟踪审核。配合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协调管理,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其他专业承包人应服从其实施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的相关细则要求,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对其的质量监督管理。⑾负责自行从发包人提供的接口处接通施工用水、用电保证施工所需并进行维护,统一支付本项目的用水用电总表核定的所有费用,自行协调管理其提供给本合同工程有关的独立承包人的用水用电费用。⑿负责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接收、保管和安装工作,具体包括提出材料供应计划、供应清单,材料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的装卸、场内运输、堆放、保管、维护保养、安装等工作。⒀负责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
按照发包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方式递交。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按采购文件的规定。
*.*.*履约担保的退还
按照发包人在采购文件中的约定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项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合同签订前承包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证(原件)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施工期间压证施工,工程完工后归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应在本合同项目之外兼职其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能变更或以“执行经理”等名义变相变更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对于工程现场重要事项的商谈和文件签署,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定的项目经理参与商谈和文件签署才能被认为有效。(*)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并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承包人有上述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兼任其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的违约行为的,处以**万/人的违约金。(*)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请假制度,即: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应保证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天,每天不少于*小时,若因事确需离开工地的,其必须书面向总监和发包人的分管领导请假,以上请假必须在得到相应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事先书面请假、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工地或请假得到批准后未按时返回工地,发包人将按****元/次/人的违约金标准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累计三次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终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该事件的认定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准。
*.*.* 现场人员管理:(*)本工程必须按投标书中所列人员上岗,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共用到其他项目,直至工程竣工。如承包人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工程师、安全员,须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并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而更换以上人员,则视同转包,按有关规定办理。(*)现场管理人员实行离开工地请假制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应常住现场,应保证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天,否则承包人应承担****元/次/人的违约金。
*.*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 在通用合同条款基础上增加:承包人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项目现场管理成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和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由现场监理人核查备案,同时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负责人证件的原件交发包人压证施工,工程完工后归还。
*.*.*在通用合同条款基础上增加:
(*)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负责制组建项目班子,并承诺按承包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组建。
(*)承包人需雇佣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相关工程建设的关键人员或者由发包人同意的其他专业人员来完成相关专业工作。发包人只有在由承包人所提议的其他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等同或超过资料表中的关键人员时才可能同意考虑相关人员的替换。
(*)如果发包人和监理人出于工程管理和施工质量、工期等的考虑,要求承包人所雇佣的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离开此项工程,则承包人必须保证其三天内离开施工现场并与此项工程不再发生任何联系,同时承包人应保证在收到通知日起三天内雇佣业务水平满足此项工程要求的合格工作人员,承包人不得以此提出费用的增加要求。
*.*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凡存在下列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且承包人还应按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万元/人·次,其他人员按*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小时内将发包人批准同意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 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 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包括安置)者;
*.*.*.* 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 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承包人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一旦发现,发包人将解除合同并进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现行规定的所有保险,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若发生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及各项材料款,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对承包人的工程款进行监控管理或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权力。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项及分包款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作出相应处罚。
*.*.*为防止承包人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投标人、分包单位的款项,造成各种不良社会影响,在事实确认清楚后,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任何发包人应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直接支付民工工资、材料供应款、分包单位工程款。承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一周内连续停电、停水时间超过**小时。
*.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材料到达现场的*天前。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按与本项目执行的计价定额配套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承担其为进行本合同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施工临时设施,同时负责按安全用电及电力行业的规定,实施施工用电接入保证项目施工,并按城*用水要求,自行完善施工用水的接入使用,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增加。
需要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无。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无。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除为专用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
*.交通运输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场内施工道路
*.*.*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承包人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
*.测量放线
*.*施工控制网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发出开工通知书前**天,由监理人联系城建部门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书面资料。
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控制网后**天内。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施工人员进场前*个工作日。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天内给予批复。
*.*治安保卫
*.*.*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承包人。
*.*环境保护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施工人员进场前*个工作日。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天内给予批复。
**.进度计划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发包人的意见修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一份完整而详细的说明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的计划(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更详细地描述并提交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的施工方法和计划。补充修改的施工方法应是详细地叙述承包人采用的设备、施工顺序、施工与生产的预期进度、材料与劳力的预期需求、充分保证施工质量的控制与检测方法、安全措施以及临时工程的详细项目等。此后,任何改变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的建议必须提交监理人批准。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
(*)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天内。
(*)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
承包人报送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开工后七日内。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无。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的*天内。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该计划后的**天内审查、修改后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该计划后的**天内审查、修改后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开工和竣工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除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外,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 / 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 **年一遇的冰雹、大雪 、飓风、大雨、高温、干旱 。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在按合同约定确定的竣工日期(包括按合同**的工期)后*天内,监理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的约定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本款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本款约定的书面通知的,发包人丧失主张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权利。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元/天。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延误时间(天)×*****元/天。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合同总金额的*%。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元/天。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
**.暂停施工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由于承包人失误等引起的暂停施工;*)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款的约定,监理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监理人应和承包人一起对受到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承包人在暂停施工前已经订购但被暂停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订购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订购款项。
**.工程质量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后七日内。
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五日内。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工程隐蔽覆盖前**小时。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全部自检记录和检查资料。
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 二日内。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本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全部内容。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 二日内。
**.*质量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合同条款第**条办理外,监理人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
**.变更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应当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附加工作(须发包人书面确认);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变更程序
**.*.*关于变更的程序:按泸江府办函[****]**号文件执行。
**.*变更的估价原则
**.*.*******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商业特色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变更项目的单价计价原则:由承包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计价文件进行单价计价,变更项目施工当期的《**省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信息上没有的按发包人核定材料单价或评审控制价中已有的材料价格的价格进行组价),经财评后再按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下浮比例(其中:材料价格不下浮)下浮后的项目综合单价作为确定变更项目的单价。
**.*.* 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项,按本专用合同第**.*.*项约定组价计算。
**.*.*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 无。
**.*.*变更需要**工期时,应按第**.*款和第**.*.*项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并抄送发包人。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无。
**.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产生的价格或费用增加,发包人不作调整,同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主要材料调整方法:
**.*.*.*本合同工程允许调价的主要建筑材料项目:按川建造价发[****]**号文规定,可调材料品种(即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砖或砖块、波罗格防腐木、石材)风险系数为*%,(电线、电缆、钢管、干混砂浆、型材)风险系数为*%,除可调材料外,其它材料价格结算时以投标报价为准,不进行调价。
**.*.*.*可调材料在施工期内的采购价格按以下两种方法认定:
(*)发包人签署的暂估价的认质认价表。
(*)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如果信息价与发包人认价不同时,以发包人、跟踪审计及监理单位签署的认质价表为准。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风险系数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价上涨超过基准价风险系数的,调整超过基准价风险系数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价下跌超过基准价风险系数的,调整超过基准价风险系数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可按本办法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措施项目清单所涉及到的各种材料均不调整材料的价差。
**.*.*措施费调整:本项目措施费超出合同约定以外的措施费,按实际发生的调整。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人工费调整:
从投标截止日**天后到工程竣工期间,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的政策性人工费调整标准的,对文件颁布日后承包人按投标承诺施工组织工期按时完成了的合格工程量,则发包人参照投标限价与新文件执行标准的标准差,在政策标准范围调整。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机械费调整
从投标截止日**天后到工程竣工期间,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的政策性机械费调整标准的,对文件颁布日后承包人按投标承诺施工组织工期按时完成了的合格工程量,则发包人参照投标限价与新文件执行标准的标准差,在政策标准范围调整。
**.*.*.*政策性调整机械费及其它费用调整均在办理结算时调整,施工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和支付。
**.*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天的基准日后,因国家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 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发包人将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按执行或颁布开始日为分界点进行相应法律变化影响工程费用部分的界面划分,并按专用合同**.*款的修改约定计算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的合同价款调整条件(其余未作约定的任何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均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①经发包人核定的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工程变更书面通知;②可调价材料的调整价差;③发包人核定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漏项;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①发包人核定的设计变更或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工程变更书面通知、工程量清单漏项等的价格,按专用合同**.*款的修改约定进行计算。②可调材料价格的价差调整,按本专用合同**.*款的修改约定进行计算。
**.古街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原则
本工程古街仿古建筑工程,其按**园林要求及构造标准设计的亭廊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结算价格中材料价格应采用**当地材料价格(包含运输费),人、材、机耗量按照**园林定额耗量执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综合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按施工所在地实施的相关规定执行。
**.计量与支付
成交的社会资本方在实施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对本合同项下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以下计量原则进行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投资计量与支付,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否则,发包人对其投资不予认定,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具体(不限于)如下:
**.*计量
**.*.*计量方法
按本PPP项目招标文件确定、与评审预算计价标准一致的技术、计量规范执行。除工程量清单有特别说明的,按工程量清单特别说明的计量办法计量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计量和收方除依据上述原则经监理人认可外,还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计量周期
按月计量,每月**日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及工程形象进度表资料。
**.*预付款
**.*.*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无。
**.*.*发包人的通知义务
不管银行保函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之前,均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原因,但此类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的同意。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暂为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三(*%),竣工后审**算金额的*%。
**.*竣工(交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六份。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天内提交 *份竣工付款申请单 。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竣工结算书及相应的竣工结算资料、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发包人按相应的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完善核实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或者未按通用合同条款第**.*.*(*)目约定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天内仍未提交或者没有明确答复的,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确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
不管通用合同条款**.*.*项如何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清竣工结算和竣工付款,但若承包人未完整提供资料或不配合的除外。
**.*.*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按约向承包人支付可用性付费,同时,承包人按***城*建设档案管理要求归集、整理、装订完整的项目竣工档案资料和完善竣工验收备案,并承担相应资料费用,且移交给***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提交六份最终结清申请。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按***城*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求办理。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六份。
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
**.*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照第**.*款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
**.*施工期运行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无。
**.*试运行
**.*.*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的组织与费用承担
(*)工程设备安装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运行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设备安装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行条件,由发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投料试运行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竣工清场
**.*.*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施工队伍的撤离
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款约定撤离施工场地(现场)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办理永久工程和施工场地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以书面方式出具,并分别经过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的签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撤离施工场地(现场)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中间验收
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如下(不限于):基础工程、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保温防水工程等;各安装专业工程;附属设施等,及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规范确定相关本合同工程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各分项工程项目节点。
当工程进度达到本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应当进行自检,并在中间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验收。书面通知应包括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当准备验收记录。只有监理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 **天 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监理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限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期进行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人必须认同验收记录。
经监理人验收后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但验收**小时后监理人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见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见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见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合同条款第**.*款约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人。
**.保险
**.*工程保险
本工程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并符合以下约定。
(*)投保人:承包人。
(*)投保内容: 发包人确定的工程内容。
(*)保险费率:按照相关规定及清单说明。
(*)保险期限:从项目开工起至竣工验收。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由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保险凭证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 保险合同生效后**日内。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 双方另行协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通用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以上自然力标准的认定均以当地地震、气象部门的记录资料为准。
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按国家规定。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原则承担。
**.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争议评审
**.*.*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 。
**.*.*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范围包括 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防水工程等为*年;
(*)主体结构为*年;
(*)配套设施等工程为*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三、保修责任
(*)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致:******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鉴于 (下称“乙方”)已承诺根据于 年 月 日签署的 项目《 协议》及其附件(统称“协议”),并保证按协议约定承担该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项目;
鉴于双方在协议中同意,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向******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提交经由******分水岭镇人民政府认可的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首次要求即付的银行保函,以该银行保函中所述的数额保证项目公司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鉴于我们已经同意向******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出具上述银行保函;
我们特此确认,我们作为担保人并代表乙方及项目公司向******分水岭镇人民政府负责,担保总额为 。我们承诺,在收到******分水岭镇人民政府第一次书面要求后的五(*)个营业日内,我们将不加挑剔和无可争辩地向******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支付上述额度内的任何一笔或数笔款项,并且******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但是******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在每份书面要求中应提及如下情况,即其所要求支付的数额是由于乙方及项目公司在其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方面发生违约或违反有关项目的保证而导致的到期应付给******分水岭镇人民政府的款项。
我们在此放弃要求******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在向我方提出付款要求之前首先向乙方及项目公司提出付款或对乙方及项目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要求。
我们还同意,******分水岭镇人民政府与乙方及项目公司之间可能对协议或任何其它文件的条款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或任何其它调整,绝不免除我方在本担保项下应承担的责任,我们在此放弃对此类更改、补充或修改给予通知的要求。
本银行保函自协议生效日起至其根据协议的规定解除为止始终有效。
******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在本银行保函项下的书面要求必须在本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内送达我们,否则我们在该银行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在到期日,银行保函在用于支付到期日前按本银行保函要求支付的所有款项后,由******分水岭镇人民政府予以解除。
如果在本银行保函到期的三十(**)日前,我们未能向******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出具一份用以替换本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有权兑取本银行保函届时所剩余的全部金额。
本银行保函不得转让。我们对除******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或其继承实体(根据协议的规定)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责任。
本银行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们在本银行保函项下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银行保函即行失效。
本银行保函应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解释。
本银行保函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具有协议中规定的含义(我们确认已收到协议一份复印件)。
银行/金融机构盖章
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银行/金融机构地址: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招标导航
施工准备
土地整理
三通一平
工程施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
桩基工程
预应力工程
防水工程
保温工程
爆破工程
加固除险工程
改造改建工程
回填工程
燃气工程
防腐工程
电气防雷工程
空调采暖工程
地下室
停车场
钢结构
膜结构
给排水
声屏障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景观绿化
古建筑
喷泉
水幕
雕塑
草坪
亮化工程
照明
灯光
弱电
安防
综合布线
消防工程
门禁
救生
智能建筑
有线电视
数字会议
广播
音响工程
大屏幕
装饰装修
吊顶
粉刷
彩绘
幕墙
外立面
工程服务
审计
监理
勘察
规划
设计
建筑材料
门窗
座椅
地板
混凝土构件
水泥
建筑钢材
木构件
涂料
拦污栅
除尘器
管材
土工材料
土工格栅
土工布
更多>>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