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健康保健携行箱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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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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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7年10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中共安徽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健康保健携行箱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共**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健**健携行箱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中共**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健**健携行箱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LXSB*******)经评标委员会评议
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海正泰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到****年**月**日下午**:**前,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中共**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