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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项目名称:***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采集工作站
采购内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管理执法办法》**号及建法【****】**号文件精神,城*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配套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数据采集工作站可将记录仪摄录的执法资料自动拷贝,并将资料信息自动上传至指定服务器,上传完毕后自动将记录仪中资料删除,对已拷贝执法资料做整理,并上传至后台执法资料管理系统,全过程中可对已接入执法记录仪进行充电,断点续传,无须专人操作,完全替代了数据管理员的所有工作,**了人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与安全系数。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数据采集工作站无需做任何改动和专门设计开发即可兼容采购单位在使用的执法记录仪,同时可无缝接入采购单位在使用的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在不影响现有执法记录仪和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保障执法取证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后台系统改动或重复建设,为便于统一管理,同时保障使用单位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后续的维护和拓展,加快项目上线运行,节约采购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该设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莱蒂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的授权经销商,负责“警翼”品牌所有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该公司技术人员都经过警翼公司培训考核后上岗,具有警翼公司颁发的上岗证书,能够对本次采购的产品进行维护。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莱蒂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号华威大厦**楼D座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部品牌入围企业,所生产的数据采集工作站技术成熟可靠、应用案例丰富,目前在国家级、省级和省会城*公检法领域等执法单位拥有丰富的应用案例。该产品可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数据进行自动采集数据、自动清空、自动充电和时间校正等功能,实现无人值守,可大大提高采购单位的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管理成本,同时提高了执法数据采集和存储的安全性、稳定性,无需经过做开发设计和系统重复建设,即可直接与采购单位现有执法记录仪和电子证据管理平台进行无缝接入。经论证,**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数据采集工作站具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清空、自动充电和时间校正等功能,且满足采购单位现有执法记录仪和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进行无缝接入,满足用户统一管理和节约采购成本的要求,同时保障了执法记录仪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的维护与强拓展新要求。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采购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专业人员名单:
*、殷春翔,**警官学院,高级工程师;
*、蒋立平,**理工大学,教授;
*、嵇慧,*****局。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年* 月**日起至****年 * 月**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西路*-*号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公共**交易中心(*********)
地址:*****中路***号
联系人: 胡雁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财政局
地址:***长江路**号
联系人: 李霞
联系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