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和设备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委托人****年*月**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LED显示屏和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LD****-***Z
三、委托人名称:******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区**二路与**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
楼(地铁*号线*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转***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人民剧院LED显示屏和设备;
第二标段:******司法局LED显示屏和设备。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六、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彩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元)
*、地 址:***唐延南路逸翠园I都会*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强 伟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奥士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万零玖仟元整(¥:******.**元)
*、地 址:********东路***号***室
*、联系人:罗建峰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袁伟 宋正利 宋碧霞 王合法 杨秀文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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