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预告 > 某部实体数据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分享到:
某部实体数据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5月10日发布招标预告:某部实体数据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某部实体数据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采购实体数据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服务,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实体数据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采购 二、最高限价:***.**万元 三、需求概况: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软件系统开发、硬件和软件成品采购。软件系统为“某数据更新管理系统”,可为用户提供装备数据统一访问门户,具备多源数据对比,包括数据引接汇聚、数据治理、数据查询、装备知识库内容构建、可视化展示等功能。由数据引接配置、数据治理、数据资产、数据可视化、数据图谱构建、系统管理模块等模块组成。硬件和软件成品作为支撑系统运行的环境。 软件系统、硬件和软件成品初步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地点:**省***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需具备由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认定的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者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五、意见反馈 *.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纸幅面,扫面后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计划于****年*月完成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个月,地点位于**省***。 七、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省*** 邮 箱:*********** 联系人:夏先生 段先生 电 话:*********** *********** 附件:*.需求计划表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年*月*日 附件*.pdf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