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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西(经开)征预告字〔2023〕第4号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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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4月12日发布招标预告: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西(经开)征预告字〔2023〕第4号。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自然**部关于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相关规定和城乡规划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草滩街办,草滩街道草一村、草二村、韩家湾村、***一村、***三村、***五村,四址范围:**建元五路东侧规划路,南至元光东路,西至尚华路,北至尚稷路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约**.****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人民政府同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年 *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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