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预告 > 桓台县城区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路口改造零星工程项目需求方案
分享到:
桓台县城区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路口改造零星工程项目需求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8日 | 标签:道路招标 路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8年08月28日发布招标预告:桓台县城区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路口改造零星工程项目需求方案。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正文有附件,请打开链接查看附件











*****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路口改造零星工程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人:*****道路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路口改造零星工程项目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为解决***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零星工程问题,特进行该项目的招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三、标的要求:

   本次采购分一个包。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报项目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安全要求:安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项目内容: *.对*****小路口进行整治:部分分隔带现状小路口取消;对部分生活区及学校出入口增设人行过街坡道。*.根据规划对镇南街与柳泉北路交叉口处进行慢行一体化改造;*.对**内快车道部分标线缺失重新施划,予以恢复;快车道中央护栏出现损坏、缺失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部分路段、桥面安装限高、限行限速限载等装置以及采购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交付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境内。

质保期: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至少**个月。

验收成果文件:供应商需提供施工全过程录像资料,并另附有*整套的电子版本(二套U盘)。施工期间必须有即时监控装置,全角度进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五、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六、本项目的技术及服务要求:

*.对*****小路口进行整治:部分分隔带现状小路口取消;对部分生活区及学校出入口增设人行过街坡道。*.根据规划对镇南街与柳泉北路交叉口处进行慢行一体化改造;*.对**内快车道部分标线缺失重新施划,予以恢复;快车道中央护栏出现损坏、缺失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部分路段、桥面安装限高、限行限速限载等装置以及采购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

*、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中标供应商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中标供应**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中标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九、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报告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下午**:** 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道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兴桓路***号

联系人:闫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楼***室

联系人:商先生    许先生

联系方式:****-*******    ***********    *********** 

邮箱:***********

 

 

发 布 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