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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一期二期采购意向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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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9月11日发布招标预告:急救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一期二期采购意向公开。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急救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一期二期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拟对急救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一期二期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急救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一期、二期 二、项目编号:一期 ****-JQ**-W**** 二期 ****-JQ**-W**** 三、采购内容:我部拟采购急救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一期、二期,具体设备明细及商务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期)、附件*(二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公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期)、附件*(二期)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要求、技术要求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七、意见反馈 *.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商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递交要求: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附件*法定代表人和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为征集供应商商对技术参数的意见建议,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事宜,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采购信息。 八、公示时限 **** 年*月**日至**** 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以完整的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邮件,我部不再受理。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采购机构联系人电话。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女士、王先生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省**** 邮 编:******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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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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