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主 | 天津银行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加入日期 | 2018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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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 |
天津银行2019年授信业务指引
采购项目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
《天津银行2019年授信业务指引》
2、项目需求
一、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一)2018年经济形势回顾
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分析;结合监管环境变化、重点监管政策,分析对银行业业务的影响。
(二)对2019年经济形势的预判
结合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回顾和分析,对2019年的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监管环境、重点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并在预判的基础上,结合我行业务特点,提出2019年我行在产品、客户、区域、行业等维度的授信建议。
二、行业授信政策
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行业授信结构优化组合的管理要求,对我行约30个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提出2019年优先支持类、适度支持类、审慎介入类、压缩退出类行业范围建议(对我行重点关注行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对行业进行细分),并针对各行业特点,给出授信准入标准及管理要求建议。
三、区域授信政策
区域授信政策能够对天津市及各分行所在区域(北京、上海、四川、河北、山东)经济形势、重点行业、政策导向及未来发展布局做出全面准确的分析判断,根据区域内产业发展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授信政策。
区域授信政策还需要根据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以及热点区域等重点区域实行差异化授信政策,以推进我行经营转型、优化结构调整及加快区域布局发展。
四、制定公司客户授信政策,明确授信管理要求。
重点包括集团客户、政府平台客户、绿色信贷、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等体现我行社会企业责任的授信政策。
五、制定零售银行业务授信政策,包括个人消费类业务、个人经营类业务以及信用卡类业务等。
六、制定金融市场业务授信政策建议,包含但不限于债券市场、保险公司、并购业务等领域。
七、制定代客理财类业务授信政策建议。
1、供应商基本要求
公司至少具有4年以上咨询从业经验,公司人员至少50人以上,至少为全国50家以上银行分支机构提供过咨询服务。
公司应确保自身情况完全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无权参与项目谈判,所提供资料我行不予退还。
2、服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3、交付要求
计划表:投标人提供完成本项目的时间计划表(工作日)。
合同有效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前提供报告初稿,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正式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合同有效期一年,如有需要顺延。
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二)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
(三)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特别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中需列明本项目的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xxx。该价格为投标人履行所有义务的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材料及服务的价格和费用、货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及货物的包装费,及以上所有费用所应缴纳的增值税等。
2、中标人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向天津银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需要与采购人进行提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将发票递送至采购人指定人员。如未存在其他争议或未结事项,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成功后会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3、若因中标人的缘故导致采购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在税法规定期限内成功进行认证抵扣,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要求采购人付款时需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前款所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中标人重新提供发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1)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3)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的;
(4)因中标人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
如中标人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提供相应咨询服务并出具正式报告,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