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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选聘外部机构进行公司解散清算的财务审计、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1 12:25:00 来源:招标网 | 标签: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报名事宜。
报名截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加入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

正文内容

选聘外部机构进行公司解散清算的财务审计、评估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的财务审计、评估事宜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选聘外部机构进行公司解散清算的财务审计、评估相关事宜,各招一家。

二、基本情况

天津市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6月末资产总额约为500万元。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信文件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投标人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银行业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涂改遮挡,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一)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二)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第(二)、(三)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六、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须保证服务质量稳定性好,无知识产权等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及上述人员的社保明细

七、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税种”指增值税)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交付要求

1.服务期:2016年10月中下旬至审计、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特别要求:交付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并清算工作完成后支付需审计项目总价格的90%;审计、评估报告出具一年后无其他问题支付项目总价格的1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如所供服务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审计、评估范围、服务期限及主要内容

(一)审计、评估范围

1、天津市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分公司)解散清算的财务审计和评估事宜;

2、分支机构管理及执行的审计、评估;

3、其他需要审计、评估的内容。

(二)服务期限

2016年10月16-2016年11月1日(注:如到期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服务期限至相关工作全部完成)

(三)内容和要求

1、对天津市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为解散清算提供相关依据;

2、对天津市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为解散清算提供相关依据;

3、时间要求:按照解散清算财务审计规定要求实施;

4、其他需要审计或评估的内容。

二、审计机构及人员要求

我行将委托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声誉的外部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外部机构应该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从事过类似相关审计、评估咨询工作,具备专业能力,参与项目的主要人员具备5年以上审计、评估咨询经历;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能够保守被审计、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熟悉金融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规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

3、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预计开始时间为10月,现场参与审计、评估工作时间分别不少于1周,且不超过2周,视具体情况,如需追溯可适当延长,现场工作结束后1周内提交书面审计、评估报告及按要求向天津银行作现场汇报。

(二)外部中标机构应提交初步审计、评估方案至内部进行审核,组建团队,出具专业意见报告书,对审计结论及报告进行把关。

四、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按《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五、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要求

基于本次采购的需求及未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标人应以履行审计、评估职责为基本前提,严格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及项目整体安排,勤勉尽职及时推进项目制度。对于因其他因素可能施加本项目的影响,中标人应根据专业的分析判断能力,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银行作为特殊的经营实体,维护金融信息安全是双方应尽职责和义务。因此,中标人应遵照国家相关金融信息安全法规以及需签订的保密协议,制定严格的资料信息保存、保密方案,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六、其他要求

(一)审计、评估人员对范围内的事项应认真核实,如实反映,在所查的审计范围内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失误而遗漏重大问题的,中标单位和经办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向天津银行提交全套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到的资料,信息,数据等基础资料以及形成的文字记录,谈话记录、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等纸质、电子全部资料)。

(三)中标单位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不得私自或与被审计、评估单位及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捏造数据,编造资料,故意隐匿或转嫁责任。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关于天津银行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请前往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ank-of-tianjin.com.cn/自行查阅或参考其他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将不针对本次招标单独提供其他信息。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首次发布, 未经发布人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如有问题,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01059367890
 Email:yangheng@bidchance.com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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