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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楼镇综合档案库及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9 12:25:00 来源:招标网 | 标签: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报名事宜。
报名截止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加入日期 2016年09月19日 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4日

正文内容

范楼镇综合档案库及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金钰测绘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范楼镇综合档案库及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发改经济许可[2016]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范楼镇镇区振兴路北侧;

3.2工程规模:框架2层、建筑面积约804m2、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9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7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92417时前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6.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元。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919-2016924,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

7.4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及光盘售价:5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                     100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编制仅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金。

10.5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基础工程完成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②主体结构完成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

③全部工程完成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

⑤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如无质量问题,返还70%的质量保修金;满五年,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中阳大道                                   联系人:刘吉亮

联系  电话:05166889006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物价局门面二楼)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2016年9月19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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