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加入日期 | 2016年04月29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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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国际酒店
装饰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金龙国际酒店
招标日期: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承包合同、图纸、材料清单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六章 中标通知
第七章 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
第八章 材料清单
第九章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章 图纸
致:
恩施州金龙酒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金龙国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进行招标,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前来施工投标。
请贵单位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到 2016 年 5 月 12 日在恩施州金龙国际酒店工程部领取招标文件。
请贵单位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携带本投标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招标范围:恩施州金龙国际酒店内装饰工程
2、建设地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龙大道金龙大厦
3、工程规模:约12000平方米
招标人:恩施州金龙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州金龙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李杭
联系电话:17702234330
恩施州金龙酒店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04日
序号 |
内 容 | ||
1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金龙国际酒店装饰工程 使用功能:餐饮、客房 建设地点:湖北恩施市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12000平米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监理单位: | ||
2 |
资金来源: 自筹,已经到位 | ||
3 |
招标范围 |
第一标段 |
1,2层内装饰工程 |
第二标段 |
8至15层内装饰工程 | ||
第三标段 |
16层装饰工程 | ||
4 |
承包方式:甲指主材,固定总承包。非招标人提出的变更一律不做洽商。不确定工程内容以量计算。 | ||
5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 ||
6 |
保修期:二年 | ||
7 |
工期要求:7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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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间段:全天 | ||
8 |
开工时间:2016年06月01日 | ||
9 |
延期违约金:合同金额的5‰; | ||
10 |
工程款支付方式:20%,30%,25%,20%,5% | ||
11 |
投标有效期:7日历天 | ||
12 |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 | ||
13 |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 | ||
15 |
勘察现场:2016-05-13 | ||
16 |
投标答疑时间:2016-05-16 | ||
17 |
投标截止时间:2016-05-20-17:00 | ||
18 |
开标时间:2016-05-23 | ||
19 |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 ||
20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两套 | ||
21 |
联系人:费李杭 | ||
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龙国际酒店项目部 |
注;为体现本次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公开性、公平性,标书投递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整(100000元),(未中标者自确定中标公司之日起保证金20天后退还)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金龙国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2.1.2 建设地点:湖北恩施市
2.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2.1.4 资金来源:自筹,已经到位
2.1.5 施工内容:金龙国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2.1.6 投标工期:7个月
2.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2.1.8 工程监理:招标人将委托专业监理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施工管理。
2.2 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
2.2.1 招标范围:
2.2.1.1 招标效果图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应包括圈梁、过梁及构造柱,砌体内各种洞口留置与保护、配合水、电等专业安装的埋设工作、砌体施工前可能存在的结构处理工作;
楼地面工程应包括找平层、垫层以及面层,在结构施工时为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留下,在装修时应予以处理的工作,如:楼板上的地锚的割除;
抹灰工程还应包括墙面、顶棚,填堵各种废弃板洞及墙洞、结构施工留下的残留物(如拉片、钢筋头、油污、螺杆等)的清理等工作;结构施工时局部偏差造成的剔凿、修补工作、模板板缝处理工作;
屋面工程(不含防水层)、门窗工程收口、填缝及机电箱、盒、设备等工程收口、填缝。
2.2.1.2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法律、法规规定领取许可证所需的文件。
2.2.1.3整个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现场安全示意、导向牌的多次搭设及拆除;
2.2.1.4配合招标方进行和完成承包范围内之所有招标方、有关政府部门或建设单位要求的各种试验;
2.2.1.5负责其合约范围内之工程保修工作;
2.2.1.6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现场整洁、服从招标方清理现场的安排;
2.2.1.7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开工直至竣工时段的临水临电等的保管、维护工作,保证能满足整个施工现场的正常需要;
2.2.1.8投标方须负责本工程正式移交给招标方之前的现场配合、照管(如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清理、竣工清理等),其费用在投标单价中考虑,且其分包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正式移交给招标方时止;
2.2.1.9与其他分包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的其他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以及其他专业承包人)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9.1所有已搭设完毕的脚手架必须允许现场所有分包单位使用,直至合理的延期期限,并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投标方不得随意拆除。如现场其它分包单位要求为其需要单独新搭设脚手架,且此类脚手架与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无关,投标方须按招标方或该分包商的要求及时给予搭设,该搭设为有偿服务(该脚手架之工程量及费用须得到招标方和该分包商书面认可,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
2.2.1.9.2为其他分包工程(招标方指定分包或招标方的其他发包商)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电源、水源的接驳、现场通道、安全防护等必要的施工服务);
2.2.1.9.3为其他分包商的放线提供参考点:在装修完成以后将轴线、标高线放至招标方所要求的部位上,并保证其准确性:
2.2.1.9.4提供保护措施以适应工程冬雨季施工;
2.2.1.9.5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2.2.1.9.6以下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空调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防系统工程、燃气改造工程。
2.2.2 招标要求:
2.2.2.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达不到投标所报标准,则按照不合格项处理;同时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组织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勘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2.2.2.2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6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若擅自更换予以处罚。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管理成员全部到位并且不在其他工地兼职。
2.2.2.3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总价承包的方式,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内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外不作调整;如果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招标书和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2.2.2.4 中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承包人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2.2.5 装修材料的性能检测和使用: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指定。
2.2.2.6 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甲方监理师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方可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合格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2.2.2.7 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新增加的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发生的费用按照招标时的条款及计算方式进行计算相关费用。
2.2.2.8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如中标人编制预算时有少算、漏项现象,招标人将视为总价内已包括,在实际施工中因变更取消该项工程时,其扣除款额的计算方式按3.4条执行。
2.2.2.9 施工用水、电分别按有关规定结算;招标人在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扣除代中标人缴付的水、电费;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2.2.2.10 各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合同条件和图纸。图纸设计做法不清楚需完善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方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完善、计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关于设计图纸中明确做法或明确材料标准的说明及要求,不再计入工程变更。
2.2.2.11 本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按照招标书中材料清单(见第八章)上约定的材料采购,材料清单中没有约定的材料以设计师的意见为准,参照市场价编制预算。
2.2.2.12 本工程必须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开工。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2 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且应具备良好的施工业绩和财务状况,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较强的技术实力。
2.3.3 项目经理具有行业贰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2.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5 勘察现场
2.5.1 投标人于 5月13日 组织相关人员勘察现场,勘察现场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勘察现场给投标人造成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为勘察现场或未提出要求的,则被视为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
2.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6 招标文件的组成
2.6.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投标格式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材料清单
2.6.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同时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
2.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按照招标书中招标人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投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文件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效力。
2.8 招标文件的修改
2.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效力。招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文件。
2.8.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8.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问价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有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则以中文为准。
3.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3.2.2 投标函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 投标函(综合说明);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基本情况表;
5) 投标人营业执照;
6) 投标人施工承包资质证书;
7) 投标人安全施工许可证;
3.2.3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2) 投标报价汇总表;
3) 详细的投标预算书;
4) 材料清单
3.2.4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 施工技术方案;
2) 施工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3)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 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5) 施工主要工序;
6) 施工机械设备投入;
7)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8)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2.5 投标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被拒绝。
3.3 投标报价:
3.3.1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3.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各项施工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相关费用。
3.3.3 投标报价是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装饰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今后除设计变更增减外,一律不作调整。
3.3.4 投标人可根据勘察现场了解的工地情况、位置、交通、存储空间、装卸限制、施工时间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被拒绝。
3.3.5 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若出现招标范围内的漏项、错项、未列项时,均视为投标人利用投标技巧,已综合在报价以内,以后一律不作调整。
3.3.6 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若出现重复计算项目时,将在竣工决算中扣除。
3.3.7 招标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按照规范考虑可靠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投标预算中计算各项措施费用,施工中若出现按其施工组织设计无法实施的情况,则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3.3.8 投标人对该工程只允许有一份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3.9 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脚手架、运输机械使用费用,临时设施、材料、材料试验、复检费、税费、劳务、施工配合和安全方面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派往现场的所有人员的保险费和本工程的保险费。所报价格必须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3.10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
3.3.11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工程预算。该预算根据市场材料情况和湖北省定额编制。并根据投标人意向,填报下列报价表(说明:所有分项工程报价分别单列):
室内装修工程报价表
预算总价 (万元) |
单位面积价 (元/平米) |
实际报价 (万元) |
单位面积价 (元/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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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投标人实际报价可以低于预算价格,但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实际报价低于预算总价的理由和每项降低的金额、单位面积的降低值(如取费降低、不做人工费调整、材料采购价格的降低、减少利润等)。
3.3.13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作业的情况(招标方不支付配合费)。
3.3.14 报出详细工程预算书及预算书编制说明(分专业)、报价汇总表及材料清单;按规范分类的工程量清单。
3.4 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3.4.1 图纸及招标文件;
3.4.2 澄清(答疑)纪要;
3.4.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3.4.4《湖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最新版);
3.4.5 材料价格按照招标书中约定的相应材料的市场价以及暂定价为准。
3.5 投标报价编制方法
3.5.1 按照图纸和招标书中的相关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编制)确定单价(市场价)和分项合价;
3.5.2 依照有关综合基价和计价办法编制预算价;
3.5.3 依照预算价和3.4.3的原则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3.5.4 非设计和招标人的原因,不再修改合同价,重大设计变更或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和修改办法在施工合同中规定。
3.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6.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企业基本情况表;
4)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投标人施工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8) 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 近三年内类似规模的业绩证明;
10) 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工程拟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7 投标有效期
3.7.1 自开标之日起7天(日历日),在此期间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7.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3.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8.1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工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副本都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8.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一览表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页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8.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9 投标文件的格式、装订、密封和标志
3.9.1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书(后附);
3.9.2 投标文件的装订:
1) 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装订方式必须为“胶装”。
2) 投标文件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合并装入一个包装袋内(将投标文件刻录成一张U盘一并放入袋中<报价书采用Excel格式>)密封,在包装袋封面注明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各册应具有相应的标识。
3) 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开封装。
3.9.3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外封袋的开口处及骑缝处应加盖公章;
3.9.4 外封袋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字盖章、地址、联系电话和投标日期。
4.1 投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
4.2 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递交:
4.3.1 各投标人于2016-05-20-17: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酒店项目部(见前附表)
4.3.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4.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5-20-17:00时整。
4.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4.2 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以修改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4.3 招标人将拒绝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
4.4.4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相关规定装订、密封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5.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照耀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并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
2) 非常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4.5.4 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作为弃标处理。
4.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1) 低于成本价;
2) 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
3) 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招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投标书未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
9) 投标人报价清单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存在重大漏项、缺项切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 。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付款批次 |
付款比例 |
付款时间和说明 |
首付款 |
20% |
装修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工程开工之日起按形象进度付款(5个工作日内)。 |
中期款 |
30% |
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 |
中期款 |
25% |
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 |
尾款 |
2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招标人使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招标人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 |
保修押金 |
5% |
中标人完成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过完工程保修期5日内。 |
6.1 中标通知
6.1.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
6.1.2 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2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最大限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由评委会依法推荐的投标人。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所报项目经理、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
6.3 合同的签署
6.3.1 双方签订的合同以招标书中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准,除工程价款外不得有任何的补充调整。
6.3.2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或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文件承诺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7.1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7.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7.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2)
7.1.3《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7.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7.1.5《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7.1.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97)
7.1.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
7.1.8《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7.1.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6-99)
7.1.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1.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7.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005)
7.1.14 其他国家、地方和行业先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要求
国家最新颁布、执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等。当新规范与老规范不一致时,以新规范为准。
7.2 对装修工程的总体技术要求
7.2.1 原则上按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发现图纸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以便设计单位能够及时完善相应图纸。
7.3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3.1 工程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所用材料在进场时需由监理单位、招标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3.2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真实的出厂合格证与检测报告。进口材料还应提供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报关号及商检证明和原产地国家的国家标准。
7.4 材料性能检测
7.4.1 中标人必须在材料进场后,施工前按有关规范要求,提交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书、性能检测、安全环保报告等全套资料。如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合格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投标报价不得调整。
7.4.2 投标人应针对所施工的工程提出施工标准和施工技术方案,以及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尤其对装修施工常见的影响装修质量和整体效果的问题要体现具体应对措施和方法。
7.4.3 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并列出实施保护的有效措施。
7.4.4 竣工验收检查书面文件的内容:
A、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B、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E、施工记录
F、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7.5 图纸说明是本节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市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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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恩施州金龙酒店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招标书
2、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3、材料清单
4、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预算书
5、设计图纸
6、工程验收资料
7、 环境检测报告
8、保修合同: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服务承诺书
五、资料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4)过去三年投标人完成的类似规模的工程及证明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的首页和尾页)
5) 拟参建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和实施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表(附专业资格证书)
6)项目经理履历表
7)为实施本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设备
8)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
9)投标人所需做的其它说明
10)资信证明
六、工程造价文件:
1)预算书(附预算编制说明及计算书)
2)工程报价表(附调价说明)
3)工程材料清单
七、施工方案:
1)施工进度组织计划,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措施
2)冬季施工措施
3)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4)合理化建议
5)附带的优惠条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给定的格式、顺序、要求编写、装订投标文件。
一、封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日 期:
二、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详细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完全无任何附加条件,承认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要求,以 万人民币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 日内开工,在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 。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
4、我方的其他优惠条件:
5、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司名称(盖章):
地 址: 日 期:
其他投标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的法人代表,为施工
的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且事物。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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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三年来已完类似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型 |
工程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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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建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和实施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表(附专业资格证书)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本单位工作年限 |
经验年限 |
专业证书编号 |
证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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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履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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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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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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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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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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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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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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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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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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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介及业绩(自参加工作): |
为实施本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设备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制造年份 |
设备数量 |
设备状况 |
自有或租赁或准备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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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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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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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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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万元) |
装饰装修(大写) |
(小写) | ||||
投标报价(万元) |
装饰装修(大写) |
(小写) | ||||
投标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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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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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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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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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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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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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名称(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