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加入日期 | 2013年05月16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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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道路称重及取制样设施招标信息
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道路称重及取制样设施将招标,本信息的目的是进行投标人预选。按本信息报名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接受参加后期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
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道路称重及取制样设施。
2、项目建设地点
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
3、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
(1)全电子有基坑汽车衡,额定称重150吨,7台;
(2)煤桥式汽车取制样系统,适用于各型载重车型,2台;
(3)精矿粉桥式汽车取制样系统,适用于各型载重车型,2台。
3.2、服务内容
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配合招标人办理质检等相关手续。
3.3、建设模式
投标人垫资PC(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
垫资建设是指中标人全额垫付建设期资金,其间招标人按约定的正常付款方式计算应付本息,并按约定时间偿还本息。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为具备国家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关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5.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5日(含节假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二楼235室。
5.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公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如以联合体名义投标,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负责人及分工(原件);
(6)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副本原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9)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10)企业资质材料(包括:生产资质、销售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1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近3年同类设备采购、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霍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称重设施:慕亚男 15385969055 0564-6976929
黄来明 18075038572
取制样系统:曾宪林 15385910160 0564-6976946
何 宇 13994609760
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投标申请公函
致: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按照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道路称重及取制样设施招标信息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道路称重及取制样设施的投标资格。我方承诺严格执行《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道路称重及取制样设施招标信息》中第3.3条款全额垫付建设期资金。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 以 (人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名称: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