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加入日期 | 2011年12月13日 | 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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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园03栋智能化工程已逐步具备施工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采用网络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投标须知
1、发标时间:
2、现场踏勘:发标后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费用,且所有疑问必须于
4、开标时间:由招标人另定;
5、投标文件递交邮箱:电子标书,投递到我司邮箱cnjsjj@163.com
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商务标、技术标各壹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各壹份;
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120日内有效(投标文件过期招标人不负保管责任);
8、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中标总价的5%向招标人提交,其有效性至本招标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止;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盛景园03栋智能化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中央北路168号盛景园;
3、工程内容:盛景园03栋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4、承包方式:深化设计、施工一体招标(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
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进场时间为2011年12月 日,竣工时间与主体工程进度协调一致。具体由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和资格预审
3.1投标方必须是合法的注册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提供具有本工程范围内各专业系统相应的注册,经营资质和在宁施工的合法的证明文件。
3.2投标方必须具备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叁级以上资质,施工叁级以上资质。
投标方必须具备在工程的技术上确保达到设计要求的能力。承包方应能全面理解本工程的技术要点,全面掌握弱电各子系统的每个专业及相互间关系的各“工程界面”,并从技术上提出具体限定条件(包括在设计界面条件下对设备、材料、软件的供应界面和系统技术界面),对工程的实施能全面完整控制和掌握,使系统的技术质量实现既定目标要求。
投标方须具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具有与业主方、工程主承包商和设备安装主包单位、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等,全面协调能力,尤其对“施工界面”问题的处理有一整套全面规范化的管理方法。
3.3投标方必须在南京有正式的工作机构以及培训和维护机构,必须对其工作人员构成、各专业工程的实施能力、总公司与当地分支机构的分工职责及为保证工程完成的应急措施准备作出具体说明,并提供附表说明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组负责人(经理),各专业工程师组成,其学历、职称的复印件、工作经历(资历)等情况。由业主方确认的工程项目成员在中标后未经业主方许可不得变更。派驻现场的主要成员必须确保全日制在现场工作。
3.4投标方必须具备在2010年以来承建过南京市相当规模建筑物中同类工程的实绩,并须提供至少两个曾承建的主要项目的清单。
3.5投标方必须具备协调市政设施配套方面的能力。
3.6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单位的合法地位,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和到投标单位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招标人不负担上述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2、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所有条款。
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于
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