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主 | 天津银行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加入日期 | 2020年08月27日 |
---|---|---|---|---|---|
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03日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或“本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11月6日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以来,天津银行稳健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发展,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行现就天津银行A级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天津银行A级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2. 项目编号:津(财)202008-06
3. 招标人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
5. 招标人联系方式:马女士 010-59367939
6. 本次招标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为:本行A级采购使用的入围采购代理机构合同将于2020年10月全部到期,拟对天津银行A级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重新选聘,本次采购共分为两包,第一包为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第二包为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两包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服务期限一年,承接本行天津地区A级采购代理业务。本行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授予入围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需求书”)
7. 合作模式:两包均采取入围模式。每包入围家数为:经评审有效供应商为6家及以上,选定4家供应商入围;有效供应商为5家,选定3家供应商入围;有效供应商为4家,选定2家供应商入围;有效供应商为3家,选定1家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该包采购失败。
8.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承担,最高限价为:
(1)代理服务费用原则上不高于本行现有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基础上不高于60%收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2)入围类采购项目或收费标准类采购项目等无法确定实际采购金额的按不超过固定金额5000元收取,且包含聘请外部专家的评委费。
9.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有采购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及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提供招标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招标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本行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后经本行查询人及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存档。本行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若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本行有权取消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单位的资格。
若在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本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近2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本行在评审当日将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后经本行查询人及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存档。本行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及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报名。
11.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11.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2日
11.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9月03日17:00
12.招标文件获取:
12.1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7日9:00至2020年09 月03日17:00
12.2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后投标人填写本公告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表》及附件2《承诺与声明》,并按照格式要求由相关人员签字(或印章)、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天津银行财务会计部联系人邮箱,本行将向附件1中注明的供应商电子邮箱免费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1及附件2原件应于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9月17日上午9:30时前递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1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4.开标:兹定于2020年09月17 日上午9:30时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1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联系方式:
关于天津银行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请前往公司官方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cn/自行查阅或参考其他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将不针对本次公开招标单独提供其他信息。
如有问题,请提前与天津银行财务会计部联系。
财务会计部联系方式:
收件人/联系人:马女士
收件地址/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电话: 010-59367939
Email:zhangtingting@bankoftianjin.com\mayan@zhaobiao.cn
声明:天津银行在报名网站发布的所有招标信息均为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站所发布的招标公告均免费公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索要费用,请勿相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