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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23年第22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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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泸*自然资规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规划条件 供地方案 备注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供地方式 供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付款方式 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 ******-****-B- *** 云峰路与柏木溪路交叉口西南侧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且>*.* ≤** ≥** ≤** 拍卖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住宅**年、商业**年 *** ****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的**%,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付清 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动工开发,开工后*年内竣工 * ******-****-B-*** 丹霞路与学院中路交叉口西南侧 ******(合***.****亩),其中地块一*****(合**.***亩)、地块二******(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地块一≤*.*,且>*.*;地块二≤*.*,且>*.* ≤** 地块一≥**;地块二≥** 地块一≤**米(西侧区域建筑高度≤**米);地块二≤***米(南侧区域建筑高度≤**米) 拍卖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住宅**年、商业**年 *** *****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的**%,剩余土地价款于****年**月**日前付清 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动工开发,开工后*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成立)等内容。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南光路*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工行**南路支行,账号:*******************。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宗地均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土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政府签订关于配建设施的监管协议(协议样式详见拍卖文件)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监管协议的落实由属地区政府负责。 *、******-****-B-***号宗地:泸永江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周边道路修建,东侧*号路、南侧西纬*路、北侧西纬*路****年*月底前完成功能性通车,西侧西经*路****年*月底前完成功能性通车。 *、******-****-B-***号宗地:(*)地下管涵由竞得人自行避让或迁改,如需迁改,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宗地内红军楼和老教学楼及树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并由*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具体要求咨询人员:黄女士,咨询电话:***********)。(*)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先与*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保留建筑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详见拍卖文件)和《城*树木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详见拍卖文件),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协议的落实由*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竞得人需另行支付保留建筑和树木的购买款***.**万元到*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该笔款项自土地成交后**日内付清,账户名:***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开户行:**银行营业部;收款账号:****************)。(*)宗地需配置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农贸*场,农贸*场应位于建筑一二层方便使用,不得分割出售。(*)地块一、地块二之间的*政道路由*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修建,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功能性通车。 *、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省自然**厅”(http://dnr.sc.gov.cn)、“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s://www.lzsggzy.com)、“***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自然**和规划局”(http://zrzyhghj.luzhou.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附件: 拍卖公告及须知****年第**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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