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07-03-10
【发布日期】2007-04-01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