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张福所有的61.09平方米商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 标签:
140681605
paimaichurang
;绥化市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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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位于**省****岭西街新发委建筑面积**.**㎡商服。整体拍卖参考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一、拍卖标的**省****岭西街新发委建筑面积**.**㎡商服。 二、该房屋总层数为*层,拍卖标的为*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为*场化商品房。房屋现状:已控制未腾空。 三、瑕疵公示:*、由于该房屋现未腾空,因此在房屋交付时有一定周期,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向税务机关等部门咨询房屋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情况,因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欠缴税费可能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由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所欠缴的税费不从房屋变价款中支付,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通过另行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四、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院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送达网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价结果/当事人议价结果/法院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等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五、上述拍卖标的具备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条件,可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相应的税费依法依规缴纳。该处标的就现状进行拍卖。 拍卖标的物公告期间全天展示。 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