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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凤栖谷佳苑小区地下停车场C127号车位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 标签:停车场招标 小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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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天期间(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省*******凤栖谷佳苑小区地下停车场C***号车位使用权(只有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建规(地)字第*********号。 变卖预缴款:*****元,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变卖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本次变卖标的为车位使用权,车位的使用权期限与车位所依托的土地使用期限相一致。 *、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查勘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人需承担契税、印花税,拖欠物业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自行负责过户并承担相应过户费用。以税务部门实际征收额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李女士。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支行)并在付款时备注案号【(****)湘****执恢**号】成交余款,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房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登记、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除非存在合法租赁等排除情形,否则在交易成功的一定宽限期后,本院负有强制腾房的法定义务。但是实务中强制腾房存在各种难以预料、难以短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本院将最大限度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保障所有司法处置房屋均能及时完成交付,敬请知悉。 八、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举报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李主任 本院联系地址:**省*******文明路居委会*号 ***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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