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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5号怡豪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 标签:街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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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怡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街道都督大道**号怡豪。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即以**万元的*-*整倍数递增)。
标的物为********怡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证载坐落为**********街道都督大道**号怡豪,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不动产权证书》[渝(****)石柱*不动产权第*********号]记载,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标的物现状为未完工的在建工程,未提供有关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标的物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注:(*)标的物无查封,无抵押,无租赁,未了解到有占用情况。(*)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配套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在建工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标的物的信息、图片、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能保证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拍卖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标的物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管理人不作任何担保,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亲临现场认真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咨询相关部门和人员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核实标的物现状和瑕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标明的瑕疵不在管理人承担范围。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和承担相关责任、风险。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石柱支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石柱支所安排)。**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石柱支所联系电话:刘老师***-********,********。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解、核实,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须按照《拍卖公告》中的拍卖时间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互联网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互联网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当前报价不加价的情况下出价行使优先权。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拍。
六、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有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权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有正当理由可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拍卖。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办理。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应提前登陆操作密码修改、模拟竞价、身份验证等事项,若因未及时登录系统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尽量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办理。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开户银行或上网查询。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自动生成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的身份、竞价账号等信息。
*、拍卖成交后,**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石柱支所向卖方(管理人代为支付)收取成交价*.**%的拍卖服务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向买受人收取*.*%的综合服务费(最低***元,封顶**万元)。买受人在成交后**日内将综合服务费付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开户名:********怡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柱支行,银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个工作日内自动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拍卖成交,买受人按规定缴清标的物价款和综合服务费后,由管理人负责在**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若标的物存在被占用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处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如能办证和过户,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办证、过户以及水、电、气上户或者户名变更等相关手续,由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卖方提供发票,在卖方能够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则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开具发票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若开具不了,则卖方及管理人不承担开具发票的义务。
**、标的物移交前涉及的相关欠缴税、费由卖方承担(管理人负责处理),标的物移交后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办证、过户以及水、电、气上户或者户名变更等涉及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及《拍卖公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以及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再次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亲临现场认真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咨询相关部门和人员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核实标的物现状和瑕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标明的瑕疵不在管理人承担范围。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和承担相关责任、风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石柱支所咨询电话:刘老师***-********、********
**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石柱支所地址:***石柱*楼房湾综合写字楼一楼
管理人咨询电话:龚律师:***********
石柱*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站客服:***-********转*
********怡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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