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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兴盛大道55号中渝·梧桐郡三期1幢21-3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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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已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由于无联系方式,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即**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塔街道兴盛大道**号中渝·梧桐郡三期*幢**-*房屋。 该标的坐落于******龙塔街道兴盛大道**号中渝·梧桐郡三期*幢**-*,权证号:渝(****)***不动产权第*********号,建筑物约建成于****年,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所在楼栋共**层(含负*层),负*层为车库,第*-*层均为非住宅,第*-**层均为住宅,该标的位于名义层第**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装饰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现部分空置,部分案外人占用。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动产。 二、权属异议 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与*****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www.hepai***.com,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的实名注册人)。 *、多人联合竞买的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岀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六、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由于无联系方式,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日内与本院联系。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七、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 *、本次拍卖不带租赁,部分标的物由案外人占用,已张贴搬迁公告,责令案外人于****年*月**日前搬迁完毕; *、本次拍卖标的物现被分隔成为*套独立的房屋,室内被打通、分隔成多个房间用作办公使用,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据辉昱和拍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房产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欠住宅物业管理费****.**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欠水公摊费*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欠电公摊费**.**元,三项共计****.**元(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管中心核实);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八、报名及尾款缴纳 *、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支行营业部;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标的物的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岀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该拍卖房屋所欠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一、按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淘宝咨询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区圣泉街道**东路*号。 *****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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