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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手机一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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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在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对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的手机一部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手机一部 标的物详情;手机型号、内存容量、性能、瑕疵、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手机屏幕解锁密码,不提供ID密码,不保证任何手机系统的ID锁可以解除。裸机,无配件,硬件保修截止时间及生产日期不详,对于本标的物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开机本院不做任何保证,请慎重参拍。 *、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质量、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不予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手机内存储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如有泄露,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本拍品不可邮寄,买受人需持身份证到本院自提,不支持邮寄。 *、标的物已现状交付,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价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该标的物为特殊品,未经专业评估,此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因技术原因,无法确认拍卖标的物是否含有隐形瑕疵,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涉及标的物其他方面的不明使用问题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要提前预约,预约电话*************兆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特别提示: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介绍,如有其它信息需了解请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自行了解或询问辅助公司看样工作人员,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参加竞买可在开拍前*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资料交到该辅助公司由该公司统一提交法院。竞买成功后的缴款凭证也可由该公司提交法院。买受人拍卖成功后应按照法院指定时间内缴纳拍卖余款,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营业室,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单位:***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镇荣盛路 联系电话:****-*******(曾法官) 看样预约电话:***********(小李) 看样联系地址:***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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