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西虹西路609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住宅楼(集资建房)1栋2单元2002室(变卖)的公告
分享到: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西虹西路609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住宅楼(集资建房)1栋2单元2002室(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西虹西路***号**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住宅楼(集资建房)*栋*单元****室房产 【产权证号:新(****)*****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平方米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住宅; 装修情况:普通装修,配套地下室面积为(*.*平方米),该标的所在楼层数为地上**层,地下*层, 该房屋于****年*月*月竣工,小区基础设施完善,已达“七通一平”。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房屋可能存在的欠费情况(物业费管理费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如因自身原因,未经了解核实所造成的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非二手房销售机构故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隐形瑕疵的担保责任;*、有意者请务必联系拍辅机构实地看房,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作为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临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和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保留相应凭证,后可通过诉讼起诉原不动产所有人追索其应承担部分。及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物业费及暖气费及其他欠费请看调查情况表,或与拍辅机构联系咨询。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报名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三、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四、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行:****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账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人民法院(地址:**********东街***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网拍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拍卖辅助机构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变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拍卖辅助机构:**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拍辅咨询电话:***********麦女士 拍辅机构地址:************南路***号**大公馆A座****室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