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惠济区金光路212号4号楼2单元13层1301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6日 | 标签:
160331378
paimaichurang
;惠济区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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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惠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第二次)惠济区金光路***号*号楼*单元**层****房产的公告 ***惠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惠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惠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惠济区金光路***号*号楼*单元**层****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调查表》《评估报告》。特别提醒:该房屋系安置房,截止拍卖前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拍卖成交后无法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法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本次拍卖房产的面积未经房管部门确认,房产面积数据不能作为最终数据,可能出现误差,系现状处置,请谨慎参与本次竞拍。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年*月*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执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房间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房间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之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未在**日内办理以上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款项中支付该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