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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凤路558号10栋1单元19层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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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省******赵镇**路***号**栋*单元**层*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力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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